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河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促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10月18日
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促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京津冀三地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需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河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协同、工作协同、服务协同,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能,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撑京津冀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底前,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要素流动更加顺畅,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更加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统一市场加快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资源共享。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京津冀区域内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和各地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等,建立京津冀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京津冀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扩大高质量专利供给。
(二)探索先行先试。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天津滨海新区、河北石家庄高新区等建设京津冀专利转化运用先行区,优化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转化运用服务机制,推动创新需求一体化受理、专利技术一体化供给、转化运用一体化服务。
(三)加强专利导航。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统筹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丰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供给,为京津冀高质量专利转化运用提供保障支撑。
(四)增强产业协同。支持京津冀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协同区域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共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加强专利协同创造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引导国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强京津冀区域内相关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
(五)建设高标准市场。支持高水平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在京津冀区域内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标准并统一适用,提升转化运用服务质量。支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人才培养。
(六)打造品牌活动。联合举办京津冀高价值专利运营大赛、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跨区域知识产权对接活动,充分发挥中关村论坛、服贸会、智能产业博览会和三地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作用,丰富专利转化运用渠道。
(七)支持转化落地。支持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成果转化平台专利成果落地,做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政策制定和实施。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支持京津冀企业共同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
(八)强化协同保护。深化京津冀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为高质量转化运用创造良好环境。发挥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做好高价值专利快速协同保护。
(九)提升服务保障。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持续提升京津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聚焦企业专利转化运用需求,发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协同创新合作机制的作用,助力三地专利高效转化运用。
三、保障措施
健全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工作会商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工作。推动京津冀专利转化运用相关数据和研究成果共享。加强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工作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