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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简明问答

  一、通知发布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原则上应具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等资格;

  3.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

  4.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5.专利产业化率不低于50%;

  6.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0%或不低于500万元;

  7.有稳定的科研带头人和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不低于20%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8.拥有自主商标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9.具备涵盖制度、机构、人员、保障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0.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三、如何进行申报?

  1.企业登陆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https://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注册申报。

  2.企业申报需同时提供专利产业化相关工作情况和信用承诺书。上述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至系统附件。

  3.各在京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的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系统账号的,可使用盘活系统的初始账号密码登陆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

咨询电话:010-55536378
技术支持:cujinzhongxin@zscq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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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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