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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区认定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要求。

  二、目标任务

  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和规范,培育一批掌握核心专利技术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序开展北京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区以下简称集聚发展区的认定和管理

  、主要内容

  总则

  第一至第三条为总则部分,说明《办法》的制定依据、工作思路、管理原则。集聚发展区的认定和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公开公平、注重实效、择优认定、综合指导、适度支持、定期考核”的原则。

  申报条件

  第四至第六条为申报条件,说明申报集聚发展区的主体及条件等。要求申报主体符合产业方向、企业构成、知识产权拥有数量等条件,同时要求申报主体具备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扎实、知识产权服务效应突出、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

  申报及认定程序

  七至第八条为申报及认定程序,明确组织申报、逐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相关程序,对违反真实性、合法的情形予以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第九条为经认定的集聚发展区应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制订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传、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模式、集聚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培育知识产权服务生态、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以及开展面向企业的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五)政策支持

  条为经认定的集聚发展区可获得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包括推荐企业参加优势单位培育;集聚发展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引导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对接指导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推动产业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根据财政年度预算批复对认定的集聚发展区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六)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为管理、考核与监督要求。已认定的集聚发展区单位每年进行考核,每三年进行复核无故不参加考核复核,或参加考核复核不合格的,限期半年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集聚发展区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并有失信行为的,以及对骗取资金的情形,视情况取消其认定资格并追回财政资金

  (七)附则

  《办法》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涉及范围

  申报的集聚发展区应在本市设立的,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等中小企业集中的创新创业载体以及联盟、协会等中小企业集群,同时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全部条件。

  五、执行标准

  集聚发展区的申报主体为其实际运营单位运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并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完善。集聚发展区运营时间在3年以上(含3年),已建立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已配置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相关的组织机构、经费安排,并具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的统筹规划和运行保障机制。

  2.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扎实。集聚发展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在3年以上(含3年),在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搭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培育知识产权人才、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具备一定工作能力。

  3.知识产权服务效应突出。集聚发展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良好,在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两区”建设、服务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成效突出。

  4.申请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主体在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北京)上未有不良信用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3年未存在行政处罚情形。集聚发展区委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无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被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约谈或惩戒的情形。

  六、专用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布局: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方向,从产品、技术、市场等维度出发,部署具有一定数量规模门类齐全的知识产权体系,帮助企业获得在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专利导航分析:在产业规划、企业创新活动中,以专利数据为核心深度融合各类数据资源,全景式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技术创新方向,提高决策精准度和科学性,实现创新资源有效配置的专利信息应用模式。

  专利挖掘:针对企业研发、产品创新等过程,从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剖析、整理、拆分和筛选,从而确定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点和技术方案。

  知识产权运营:通过策略定制和方案设计,为实现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而采取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投融资、证券化及形成技术标准等运营措施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咨询电话:010-5553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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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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