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北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北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工作要求,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5号)有关工作部署,高标准做好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首都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等高度聚集优势,以“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为原则,坚持“盘活存量”和“做优增量”相结合,进一步健全产学研专利协同创新和运用工作机制,推动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精准对接,引导培育更多符合产业实际需要的高价值专利。
到2024年底,实现市属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2025年底前,市属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创造和运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明显提高,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存量专利转化资源库
1.具体任务。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含医疗卫生机构,下同)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对本单位2023年底前授权(且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进行全面盘点,对已实施专利情况和转化意愿进行标注,筛选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形成本市专利转化资源库。重点产业、优势学科的发明专利优先纳入盘点范围。2024年及以后授权(且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及时纳入盘点范围。高校、科研机构也可通过自有平台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
2.责任分工。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依职责做好所属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组织动员和督促指导工作,配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做好部属在京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工作。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存量专利盘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加强工作协调和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存量专利盘点工作。
(二)优化完善存量专利转化资源库
1.具体任务。组织在京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等各类主体对专利转化资源库中专利的产业化前景、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至综合服务平台。组织相关企业推荐熟悉技术和产品的专家组建专利评价专家库,有效支撑专利转化评估工作。
2.责任分工。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做好相关企业的组织动员和督促指导工作。相关企业要认真做好专利评价反馈和专家推荐工作,提升专利对接转化精准度。
(三)推动高价值存量专利转化运用
1.具体任务。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推广对接。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积极参与并开展专利推广对接。为高价值存量专利提供投资机构对接、质押融资、保险、企业上市辅导等知识产权专项服务。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重点产业专利池建设和运营。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实施专利开放许可。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适当降低许可使用费标准,探索“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与企业共建长期专利合作关系。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用内部管理制度,畅通存量专利转化运用途径。存量专利完成转让许可的,要依法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专利转让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向技术合同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并向综合服务平台反馈交易信息。存量专利由企业形成实际专利产品的,要及时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
2.责任分工。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进行专利推广对接及合作,开展专利转让许可登记备案和技术合同登记,指导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
(四)持续增强专利创造的市场导向
1.具体任务。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依托综合服务平台了解企业的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通过联合攻关、二次研发等方式加强产学研合作,创造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高校和科研机构申请专利要确立转化运用导向,建立健全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主要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方式对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予以奖励。严格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探索科技成果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及其配套规定。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应在提交专利申请时进行声明。
2.责任分工。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将专利转化效益纳入市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学科评价、机构评估、项目评审、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评价指标,不断完善专利转化运用相关政策激励。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调度。市知识产权局紧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做好本方案各项任务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工作,确保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及时汇总存量专利盘点、企业评价反馈、专利转化效益等工作中的有益经验、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并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强化激励约束。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相关工作成效将作为市知识产权局确定相关推荐名单和获得相应政策支持的重要因素。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按规定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在项目安排、奖补支持、奖项申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做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强本方案宣讲,扩大参与主体覆盖面。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专题宣讲、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解读,稳步有序推进盘点工作。
(四)加强数据共享。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的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相关数据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各部门可将相关数据作为政策制定、通报表扬、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基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