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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56号)批准成立的,由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原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整合组建而成,单位性质是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7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预审服务1部、预审服务2部、快速维权部、数据分析部、收费部和受理部。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专利预审、优先审查、申请资助、快速维权、导航与运营等方面事务性工作;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承担专利申请文件接收、审核及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事业编制60人,实有人数5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566.12万元,比上年增加690.47万元,增长24.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29.51万元,比上年增加691.03万元,增长24.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0.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35%;事业收入128.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64%;其他收入0.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情况

图片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63.01万元,比上年增加570.74万元,增长21.20%,其中:基本支出1576.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33%;项目支出1686.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67%;

图2:支出情况

图片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00.88万元,比上年增加621.77万元,增长22.3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代办处的各项经费调整至保护中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0.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6.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22%;教育支出0.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0%;卫生健康支出98.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846.4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85.74万元,下降9.12%。其中:

  “知识产权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2846.4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85.74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4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71万元,下降90.5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0.4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71万元,下降90.58%。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减少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74.8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2.04万元,下降11.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57.3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1.57万元,下降12.05%。主要原因:单位实际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调整。

  “残疾人事业”(款)2022年度决算10.5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0.47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疫情期间残保金部分减免。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2022年度决算6.92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98.5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49万元,下降4.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98.5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49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单位实际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76.9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59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25万元减少1.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度决算数0.5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25万元减少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0.5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25万元减少1.6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维修0.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1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5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1台,17.9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知识产权事务:反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9.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反映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实施、评估和统计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10.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进修及培训: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4.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7.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残疾人事业: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5.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xlsx

  附件: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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