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更好地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发挥作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北京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研究修订了《北京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收,邮编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与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8011718
4.传真:010-8801201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北京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