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北京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协调专家资源,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海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提升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纠纷风险防控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制定了《北京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专家库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
(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