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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 [实施日期] 2026-01-16 00:00:00
  3. [成文日期] 2026-01-16 00:00:00
  4. [发文字号]
  5. [废止日期] 2026-03-04 00:00:00
  6. [发布日期] 2026-01-16
  7.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6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办法》(京知局〔202470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26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际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国际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且单位信用状态良好,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专利类项目申请人应为第一专利权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巴黎公约等途径申请不区分权利人顺序的国外专利,应以专利申请时的第一申请人作为申请人;专利权人发生过变更的,应以变更后的第一专利权人作为申请人。

  3.地理标志类项目申请人应为纳入中外互认清单的地理标志的专用权人。

  4.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类项目申请人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金额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的年度进出口统计范围之内。

  二、申报范围

  (一)支持创新主体夯实知识产权基础《办法》第六条

  1.授权公告日(注册登记日)202511日至2025630日之间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明(标准)专利未获得过其他渠道财政资金支持且相关专利处于有效维持状态。

  2.所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已被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收录

  3.所指的上述相关专利涉及产品应已完成备案或已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

  (二)支持或培育国际知识产权能力强基单位、重点单位、标杆单位《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

  1.授权公告日在202511日至2025630日之间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未获得过其他渠道财政资金支持且相关专利处于有效维持状态。

  2.所指的国际知识产权能力强基单位、重点单位、标杆单位需已满足《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等要求。

  (三)支持中地理标志布局《办法》第十条

  20251120251231期间纳入中外互认清单的地理标志未获得过其他渠道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用权人

  (四)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办法》第十一条

  20251120251231日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年度出口额未获得过其他渠道财政资金支持符合《办法》要求的申请人。

  三、申报要求

  )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申报周期集中申报方式实施,自发布申报通知起至对应资金发放完毕为一个申报周期申请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通知发布途径: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zscqj.beijing.gov.cn/);

  网上申报系统: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国际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zizhu.zscqj.beijing.gov.cn/)。

  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详见《2026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申报材料

  1.根据申报页面要求,填报申报系统第1-10项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上传;

  2.根据申报页面要求,上传创新主体登记注册文件、相关工作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申报范围内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中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或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扫描成pdf文件,并将所有附件打包,压缩成ziprar格式,在线提交。

  申报时间

  20261198时起至202622622时止,申报书扫描件上传截止日期:20263322时(项目申报期间,工作日当日22时至次日8时以及非工作日为系统维护时间,系统不对外开放)。项目申报时间以申报平台页面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项目申报和扫描件上传。未成功上传扫描件的视为放弃申报。

  注意事项

  请认真浏览《2026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加入钉钉群,查看群公告,收看政策宣讲视频直播或查看直播回放,了解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在119日、123日安排两场政策宣讲视频直播活动,请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后续政策培训视情况另行安排

  、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89156900-613(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8:00

  (二)网上咨询:

  钉钉群:8689500968235154261(已满)、44962810(已满);

  电子邮箱:zizhu@zscqj.beijing.gov.cn

  附件:1.2026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样表)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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