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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 [实施日期]
  3. [成文日期] 2015-03-17 00:00:00
  4. [发文字号] 京知局〔2015〕30号
  5. [废止日期]
  6. [发布日期] 2015-08-19
  7.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专利运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知局〔2015〕30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地税局、金融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加强我市专利运用工作,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专利运用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加强专利运用工作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2015年3月17日

  北京市加强专利运用工作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市专利运用工作,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专利运用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制订本办法。

  一、建设专利运营服务平台。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权利人和需求方提供方便可靠的全链条公益性专利运用服务。支持各类市场化专利运用平台的规范发展,实现专利运用的全方位服务。

  二、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与市场主体对接。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聚集区企业、各类孵化器入孵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专利供需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突出的,可优先参加专利示范单位评选并优先获得专利申请资助。

  三、强化专利试点示范单位的专利运用导向。将专利运用工作推动情况作为专利试点示范单位的重要认定条件。鼓励小微企业开展专利运用托管工作,对其引进实施专利给予优先支持。

  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专利运用工作。推动专利的评估、登记、流转和交易体系的建设。鼓励专利权作价入股,完善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政策。探索以证券化手段开展专利运营,以组合融资方式推动专利的金融化。鼓励各类机构筹集设立专利运营基金开展专利运营。

  五、加强专利信息利用。深度挖掘专利信息数据的价值,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专利信息专题分析、专利预警分析工作。深入推进专利导航试点工作的开展,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评议制度。

  六、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作用。指导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单位专利组合,进行联盟内专利交叉许可和联盟外专利组合运营。支持建立专利运营服务联盟。

  七、方便专利运用项目的快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专利运用项目,简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缩短备案工作时限。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手续和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办理期限相应缩短。

  本办法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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