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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 [实施日期] 2024-03-20 00:00:00
  3. [成文日期] 2024-03-11 00:00:00
  4. [发文字号] 京知局〔2024〕37号
  5. [废止日期]
  6. [发布日期] 2024-03-20
  7.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8. [主题分类] 知识产权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本市实施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部署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关于修订<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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