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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办法》简明问答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全面强化北京市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办法》。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上述政策法规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办法》拟加速我市知识产权研发布局,支持我市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国际竞争能力,加快我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三、文件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支持创新主体夯实知识产权基础。支持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高精尖产业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夯实自身核心技术基础,持续开展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工作,在研究开发的基础上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相关授权发明专利进行专利产品备案或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对此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其知识产权投入产出情况,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每家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

  2.培育国际知识产权能力强基单位。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布局,促进其国际知识产权能力提升。支持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在研究开发的基础上开展国际专利布局,获得国外专利授权,鼓励其相关专利进行专利产品备案或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根据其知识产权投入产出情况,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每家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支持国际知识产权能力重点单位。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布局,促进其国际知识产权能力大幅提升。支持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研究开发的基础上开展国际专利布局,获得一定数量国外专利授权,鼓励其相关专利进行专利产品备案或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根据其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每家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4.支持国际知识产权能力标杆单位。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强化国际知识产权布局,稳定其国际知识产权领先地位。加强科技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作用,在研究开发的基础上挖掘国际专利布局并获得较大数量国外专利授权,鼓励其相关专利进行专利产品备案或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根据其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每家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5.支持中外地理标志布局。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参与海外国家和地区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合作。对纳入中外互认清单的地理标志,给予拥有地理标志权利的创新主体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出口。支持我市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服务出口,促进创新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加速释放创新活力。对于知识产权使用费年度出口额超过5000万元的,每个创新主体每年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四、如何申报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

  1.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拟采取集中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及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材料不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人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修改补正并重新提交,未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3.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4.拟支持项目名单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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