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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简明问答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1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相关问题,做出解答。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及《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完善首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两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遵循怎样的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的制定和落实主要遵循四点基本原则:坚持首善标准、坚持自愿平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灵活创新。

  三、《实施意见》为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开展设定了哪些目标?

  《实施意见》聚焦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到2025年,基本实现调解在我市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全覆盖,打造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高效的新时代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努力建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切实提升首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四、《实施意见》中有哪些任务、措施是下一阶段推进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重点?

  《实施意见》对标表、通盘考虑、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我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重点,提出了六项主要措施,涉及内容包括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领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力争实现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作用更加凸显,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更加紧密,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工作探索进一步深入。

  五、如何保障《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

  《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保障和注重宣传引导四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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