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0056/ZK-2024-000026
- [发文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4-03-11 00:00:00
- [发文字号] 京知局〔2024〕37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3-20 00:00:00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主题分类]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4年03月20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本市实施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部署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关于修订<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