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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文(京编办事〔2003〕90号)批准成立,是正处级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促进局)。2015年,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文(京编办事〔2014〕31号)将促进局变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促进局下设办公室及3个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包括中关村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专利技术转移中心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的建设和知识产权相关推动与服务工作,管理国家有关资金,整合相关资源,与有关资金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引导和促进示范园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事业编制 19 人,实有人数 14 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3396.41万元,比上年减少314.46万元,下降8.4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32.97万元,比上年减少309.96万元,下降9.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1.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其他收入1.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31.18万元,比上年减少363.01 万元,下降11.02%,其中:基本支出504.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20%;项目支出2427.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8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3055.28万元,比上年减少286.44 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重组后减少2021年半年房租;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经费进行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1.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33%;科学技术支出19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7%;卫生健康支出38.2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911.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7.47万元,下降10.54%。其中:

  “知识产权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911.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7.47万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90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90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0.12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9.74万元,下降24.7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3.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44万元,下降21.12%。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缴费比率降低和单位实有缴费人数减少

  残疾人事业”(款)2021年度决算3.8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83万元,下降49.68%。主要原因:疫情原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减免。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3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7万元,下降38.79%。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比率降低和单位实有缴费人数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8.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29万元,下降29.8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数38.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29万元,下降29.88%。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医疗保险缴费比率降低和单位实有缴费人数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4.1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4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59万元减少2.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50万元减少2.1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50万元减少2.10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公务出行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台,16.9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市知识产权局与市金融局、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和市银保监局等七家单位共同推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投保试点保险公司设置的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或两项保险的组合产品的保费进行财政补贴。自2020年开始实施,为期三年。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xls

  附件: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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