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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56号),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主要职责:承担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审批、行政备案、“接诉即办”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3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政务服务和海外维权部、公共服务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3人;退休人员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2035.8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007.47万元增加28.36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社保基数调整。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16.2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6.2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1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1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9.48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9.48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035.8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007.47万元增加28.36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社保基数调整。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84.2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3.61%,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631.93万元增加52.28万元,增长8.27%。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351.6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39%,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375.54万元减少23.92万元,减少1.74%。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为本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1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1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19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在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范围之内。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51.62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市公共服务中心与各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内的17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建设立区中心,与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创新创业载体在重点园区、孵化器或行业协会共建设立工作站,形成“1+17+N”多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