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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56号),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更名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内设3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政务服务和海外维权部、公共服务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2人; 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2007.4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791.27万元增加216.20万元,增长12.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支持。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07.3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7.3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1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1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007.4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791.27万元增加216.20万元,增长12.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支持。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31.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1.48%,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611.37万元增加20.56万元,增长3.3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375.5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179.90万元增加195.64万元,增长16.5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为本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1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01万元。其中:
1.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1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20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1.3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在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范围之内。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75.54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市公共服务中心与各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内的17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建设立区中心,与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创新创业载体在重点园区、孵化器或与行业协会共建设立工作站,形成“1+17+N”多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