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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近日,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编制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DB11/T 2052—2025)(以下简称《规范》)已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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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本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从启动至今已20年的历程,形成了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的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我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按服务层级分为市级、区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点。其中,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专利预审、优先审查、申请资助、快速维权、导航与运营等全链条、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区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咨询与业务指导等服务,聚焦本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市重点产业及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提供差异化、特色化服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点,主要围绕知识产权全领域、全链条,开展宣传培训、咨询等基础性公共服务;调研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建立重点服务企业名录,对接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为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推广信息公共服务资源,开展检索、分析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为在本区域内开展的重大活动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等

  二、制定标准的目的及意义

  作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关键举措,该标准直面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现实痛点——不同层级、类型机构服务内容不一、流程边界模糊,跨区域办理体验不一致等问题。通过统一服务规范,推动公共服务从“各自为战”向“标准化协同”转变,既响应了国家“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也为全国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制定提供了“北京样本”,助力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三、标准重要条款阐述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中,基础服务条款为服务对象提供普惠保障:明确公共服务机构需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宣贯服务、知识产权业务办理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服务、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培训服务等16项公共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初创团队等创新主体及社会公众“有疑问无处问”的困境,降低创新主体日常知识产权问题处理成本。特色服务条款旨在解决服务对象差异化痛点:公共服务机构宜根据其自身性质、资源优势、服务能力和服务对象需求,提供特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产业特色服务、区域重点企业精准服务、数字经济领域服务其他新领域新业态服务我市创新主体提供覆盖知识产权全领域、全链条的公益性服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持续优化首都营商环境,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大众

  下一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认真做好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宣贯与实施工作,强化各类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协同,树牢“强内涵、提效能”发展导向,形成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机构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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