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加强对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指导,着力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服务企业“走出去”,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知识产权项目:
一、项目内容要求
编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俄罗斯)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该书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工作指引》丛书系列之一,作为企业培训教材,为我市企业赴沿线相关国家发展提出知识产权布局的建议,供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参考,结合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特点整理出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建议。
二、申请单位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是北京地区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不面向个人;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了解相关国家知识产权的基本情况;
(三)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宽的国际视野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水平和出版物编写质量达到公开出版物的相关标准,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项目完成工作;
(四)申请单位研究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五)申请单位须提交项目内容计划方案,包括较为详细的编写(研究)框架和思路、主要创新点、进度安排等。
三、项目申报说明
(一)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5月—2020年9月;
(二)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见附件)。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申报方案,如实填报申报书;
(三)申报书(盖章原件1份,复印件5份)需于2020年5月1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递方式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不接待面访,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备副本); 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Word版发至邮箱guojichu@zscqj.beijing.gov.cn和jianju@zscqj.beijing.gov.cn (监察备案);
(四)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编写方案和研究基础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四、项目进度要求
(一)承接单位应在2020年5月22日前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承接协议书;
(二)承接单位应在2020年8月7日前形成中期报告,并提交我局进行中期检查;
(三)承接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我局要求,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0年9月25日前提交项目成果;
(四)协议期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需要,听取项目的进展情况汇报。
五、项目经费
项目预算经费11.8万元。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11室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
邮政编码:100009
联 系 人:赵瑞雪
联系电话:010-84080200
传 真:010-84080200
监督电话:010-84080660
特此公告。
附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俄罗斯)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研究申报书.doc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