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的为北京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服务,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保护中心”)将长期接受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受理时间
自2019年12月12日起,北京保护中心开始接受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
二、备案申请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通信、互联网、光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广播电视网、数字家庭、移动终端、可穿戴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广播电视网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集成电路、高端计算机制造、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微电子技术)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及智能硬件、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
3、申请备案的单位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备案申请程序
1、符合备案申请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请通过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系统(www.bjippc.cn)注册并登录。
2、通过专利预审系统“用户备案”模块,在线填报备案信息,导出《备案申请表》,下载后加盖公章;将加盖公章的《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后在系统中上传并提交;《备案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北京保护中心。
3、北京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审核结果,经审核合格的,完成备案。
四、备案管理
完成备案的申请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备案,并通知申请主体:
1、提交虚假材料的;
2、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17)》(局令第75号)有关规定的;
3、专利申请经预审合格、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多次违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详见附件2)及《承诺书》(详见附件3)要求,导致专利快速审查无法顺利进行的;
4、提交专利预审材料质量不高、经过反复多次修改仍达不到预期要求,半年内,此类预审材料占其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的50% 以上的;
5、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一年内专利权转让超过 5 件且未报备或者报备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6、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梁国琳、鄢正红
联系电话:010-62544288-810、010-62544288-817、010-62544288-85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二层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