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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应征“2018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法律顾问”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为实施单位,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2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 系 人:杨颖
联系电话:010-84080091
监督电话:010-84080083
监督邮箱:jianju@bjipo.gov.cn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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