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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 年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的2018 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做好第四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遴选培育工作和第三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总结评鉴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 年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8〕16号)转发给你们。

        请北京市各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要求,于2018年4月16日前在“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填写完毕相关材料。经我局推荐报送第四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的,将《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申请书》(盖章的纸件一式两份)于2018年4月18日前报送到我局。第三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将自查报告(盖章的纸件一式两份)于2018年4月18日前报送到我局。我局将统一报送上述材料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熊瑛、李琼芳

        联系电话:84080095、84080107

        报送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21房间(专利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知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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