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信息
序号 | 裁决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请求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被请求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事实 | 行政裁决的依据 | 行政裁决决定 | 作出裁决的机关名称 | 作出裁决的日期 |
1 | 2021-1460 | “一种用于复合传感器的柔性印刷电路板”(专利号:ZL201220709030.6 )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 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91110000101116328H、91510100785429105D、91370200740365750X | 郭景英、何鸿云、马利军 | 请求人北京唐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其“一种用于复合传感器的柔性印刷电路板”(专利号:ZL201220709030.6 )的实用新型专利与被请求人的专利侵权纠纷,向本局提出处理请求。案件审理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案专利作出无效决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驳回请求人北京唐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行政裁决请求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2025年12月31日 |
2 | 京知法裁字〔2023〕1545号 | 一种改善骨传导扬声器音质的骨传导扬声器(专利号:ZL201520611462.7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权纠纷 | 北京纽曼腾飞科技有限公司 | 91110108796731318R | 王洪锋 | 请求人深圳市韶音科技有限公司就其“一种改善骨传导扬声器音质的骨传导扬声器”(专利号:ZL201520611462.7)的实用新型专利与被请求人的专利侵权纠纷,向本局提出处理请求。本局受理后,请求人提出撤案请求。 | 依据《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2024)(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1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请求人撤回处理请求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 撤销案件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