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信息
序 号 | 裁决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请求企业 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被请求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 事实 | 行政裁决 的依据 | 行政裁决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裁决的机关名称 | 作出裁决的日期 |
1 | 京知法裁字〔2021〕1459号 | “一种振动冲击复合传感器外壳”(专利号:ZL201220709115.4)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 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110000101116328H、91510100785429105D | 郭景英、何鸿云 |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请求人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存在使用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被请求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但涉案专利权已于2022年12月20日届满终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修正)第十一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5年修正)第十九条(四)款。 对请求人北京唐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责令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主张不予支持。 | 驳回请求人北京唐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行政裁决请求。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