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信息
序 号 | 裁决书 文 号 | 案件名称 | 被请求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 组织 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主要 事实 | 行政裁决 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裁决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裁决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 注 |
1 | 京知法裁字〔2022〕1496号 | “一种具有可拆卸弹夹的皮筋枪”(专利号:ZL201921044386.0)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 杨帆、威海创艺手工制品有限公司 | 91371000348872774H | 周说妞 | 被请求人杨帆未经许可许诺销售、销售,被请求人威海创艺手工制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产品。 | 侵犯了请求人的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第六十五条及《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 一、责令被请求人杨帆停止许诺销售、销售涉案侵犯“一种具有可拆卸弹夹的皮筋枪”(专利号:ZL201921044386.0)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并且不得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二、责令被请求人威海创艺手工制品有限公司停止制造、销售涉案侵犯“一种具有可拆卸弹夹的皮筋枪”(专利号:ZL201921044386.0)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模具,并且不得销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