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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强保护 促运用 优服务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再上新台阶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创新。作为全国文化中心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始终将知识产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以首善标准护航创新之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一年来,首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效益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交出了一份令人振奋的“成绩单”。

  坚持高位统筹 筑牢发展根基

  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高层次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2025年,北京坚持高位推动,聚焦全市重大部署,在制度建设、风险防控、区域协同等方面协同发力,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夯实了根基。

  在优化顶层设计方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托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委员会智库作用,科学编制本市“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风险防控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一环,尤其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更显关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实施《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办法》,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专利布局。同时,发布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事例,以案释法、以案明规,让创新主体在“出海”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知识产权领域的协同同样不可或缺。从“京津冀版权之夜”到典型案例发布,从异地巡回审判到技术调查官共享机制探索,三地正携手编织一张覆盖更广、响应更快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网。

  强化协同联动 织密全链条保护网

  保护知识产权,形成合力至关重要。2025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持续强化部门协同、创新保护方式,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让侵权者无处遁形,让创新者安心创造。

  在协同保护机制建设方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与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签订新一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安+行政”执法协作持续深化,跨部门、多领域联合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检察机关发布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的有效衔接。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中轴线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进展,首例中轴线文创产品侵权案被依法查处,为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标杆。

  打击力度持续加码,协同保护质效不断提高。市区两级专利行政裁决工作体系日臻完善。“剑网2025”“青少年版权保护季”“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以及潮玩产业、跨境电商等领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首例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刑事案、首例非法删除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数据案等新型案件成功办理。全市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44件,单案最高判赔金额近亿元,有力震慑了恶意侵权行为。

  保护方式的创新,让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全国首家知识产权领域联合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京成立,2025年20家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近1.5万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种业全产业链追溯系统建成运行,网络影视剧重点作品预警监管机制创新构建,“老字号”保护模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数字化工具相继投入使用。从“人防”到“技防”,从“事后惩处”到“事前预警”,北京的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持续提升。

  紧贴产业需求 激发创造运用活力

  知识产权只有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才能真正释放创新驱动的强大动能。过去一年,北京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在转化运用、金融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努力让“知产”变“资产”,让“专利”成“红利”。

  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促进办法》的印发,为专利转化提供了政策支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持续推进,专利开放许可模式在高校院所加快推广。围绕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和推广工作扎实开展。在智能传感器领域,多个细分专利池成功组建,入池专利480余件,并将高价值专利导入国际标准专利池。11个案例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转化优秀案例,“北京经验”正在向全国复制推广。

  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同样可圈可点。北京获批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全年新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2期,支持344家企业申报510个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北京银行成为荣获2025年中国版权金奖的唯一金融机构,体现了金融与版权融合发展的“北京速度”。通过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000余项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产业发展的融合日益深入。

  在提升服务可及性方面,北京高标准完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北京市知识产权政务服务集成平台上线运行;开展人工智能专利预审专项服务,建立5家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

  深化开放合作 提升国际影响力

  在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国际视野和开放胸怀。北京作为首都,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既是责任,也是机遇。2025年,北京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对外交往,主动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国际交往成果丰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协会等多个团组来京访问;中关村论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知识产权专题活动等会议成功举办。国际资源运用成效显著。5家在京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获评优秀;WIPO GREEN城市加速北京试点活动成功举办;“艺链全球——宋庄版权故事”项目入选地方版权故事国际传播项目。

  人才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根基,也是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变量。2025年,市知识产权局与清华大学签署高层次人才发展合作协议,持续推动清华大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办学项目,举办第三期首都知识产权国际化能力提升培训班。

  创新永无止境,保护未有穷期。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北京市知识产权系统将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十五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升级,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5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为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评选产生2025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

  案例1某生物公司、某材料公司侵害小仙炖燕窝包装瓶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办案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享有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被告某生物公司使用被告某材料公司提供的包装瓶生产销售燕窝产品,曾因涉嫌侵害涉案专利权被原告起诉并达成和解,后某材料公司继续向某生物公司提供新款包装瓶。原告起诉主张两款包装瓶均构成侵权,二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并适用惩罚性赔偿。

  法院认为,二被告就提供涉案包装瓶及不诚信诉讼存在意思联络和协同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因重复侵权且侵权获利大,应适用惩罚性赔偿。二被告拒绝提交获利证据,根据在案证据结合原告主张确定侵权获利,全额支持原告请求的经济损失赔偿225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严格适用惩罚性赔偿及举证妨碍制度,“双管齐下”加大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对通过分工合作,长期规模化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实现有效打击。

  案例2:孙某侵害虚拟数字人著作权案

  办案单位: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案情简介:原告大连某科技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与其他公司联合制作虚拟数字人甲、乙,二原告为著作权人。被告孙某原为合作单位员工,离职后将虚拟数字人甲、乙的模型上传至被告长沙某科技公司运营的模型网售卖。

  法院认为,虚拟数字人甲的全身和乙的头部形象系由制作团队创作,在线条、色彩等造型设计上具备独创性,构成美术作品,权利由二原告享有。孙某的行为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孙某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综合考量被告长沙某科技公司对于被诉内容的干预程度等因素,认定其不构成侵权。

  典型意义:本案明确具有独创性的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可以通过著作权法予以保护,为虚拟数字人产业筑牢知识产权根基。本案对助力虚拟数字人产业繁荣、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3:首例人工智能模型结构与参数保护案

  办案单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案情简介:2020年6月,抖某公司上线由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的“变身漫画特效”,广受欢迎。同年8月,亿某公司上线“少女漫画特效”,二者成像高度近似。抖某公司诉至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理认为,抖某公司为研发模型投入大量资源,该模型经数据训练和优化调校后的结构与参数构成其竞争利益;亿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抖某公司模型的结构和参数,违反人工智能研发领域的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典型意义:本案是依法保护开发者享有的人工智能模型结构与参数竞争利益的典型案例。判决明确,经营者通过数据训练、优化调校等方式所形成的人工智能模型参数与结构,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竞争利益。本案对规范人工智能行业发展、维护新兴领域市场竞争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4:陈某某等侵犯“哪吒之魔童闹海”著作权、商标权案

  办案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2025年2月至4月,陈某某等4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将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中的动画形象印制于自制卡片,并加印“哪吒之魔童闹海”标识,通过谢某某分销给王某某等3人,进而面向社会公众销售,非法经营数额130余万元。检察机关穿透式审查涉案资金流、货物流、信息流,协同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经依法起诉,陈某某等4人犯侵犯著作权罪,谢某某、王某某等4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创IP从“爆红”到“长红”的关键。本案精准惩治盗版文创制售产业链,一体保护著作权与商标权,守护文化出海名片,为文创产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案例5:覃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办案单位: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总队、朝阳分局环食药支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2024年5月,北京警方破获一起假冒“迪士尼”“漫威”商标文具案,刑拘18人,打掉制售窝点11个,查获侵权文具1.7万余件。经查,覃某等人未经授权,擅自生产假冒文具用品,后销往国内多地及马拉维等多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其中部分文具增塑剂超标近30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2025年8月,经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覃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北京警方依托“公安+行政”、涉刑重点线索联合研判、跨区域协作等机制严打涉假犯罪,对于保护国际知名企业商标权益,保障青少年儿童消费安全,护航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6:某跨境电商公司侵犯“SKECHERS”“CROCS”等18个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办案单位: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

  案情简介:2025年7月,执法部门在对布控指令命中的一批跨境电商商品实施查验时,发现商品中的运动鞋涉及海关总署备案商标且做工粗糙、申报价格异常,具有较大侵权嫌疑。通过对相同收发货人申报的跨境电商商品扩大查验,共查获77批次侵权嫌疑货物,涉及“SKECHERS”“CROCS”等18个品牌。经知识产权权利人确认,上述商品侵犯了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部门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跨境电商作为国际贸易新业态,已成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北京海关依托大数据精准布控,严厉打击跨境电商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护航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案例7:某公司侵犯北京中轴线文创冰箱贴美术作品著作权案

  办案单位: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案情简介:北京中轴线上的文博单位开发设计的文创产品“凤冠”“天宫藻井”冰箱贴深受市民喜爱。2025年,执法部门陆续收到投诉,有网店销售盗版复制品。经调查,涉案某公司在网络平台以“正品保真”名义销售热门仿冒冰箱贴,且进行著作权仿冒登记企图以假乱真。执法部门采取区块链取证、比对认定等方式,查明侵权违法事实,依据著作权法,对涉案公司依法作出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文化遗产衍生文创著作权保护,通过打击侵权行为,保护文博单位知识产权,强化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及文创产品法治保障。

  案例8: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

  办案单位: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

  案情简介:2025年11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2025年3月接受某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后,又于同日以个人名义在同类商品上申请相同商标,试图通过商标同日提交来延长商标注册的审核周期。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此案严厉打击商标代理中利用同日申请恶意拖延审查的行为,明确代理不同委托人申请相同商标属违规,对净化行业生态、保障审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9: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系列侵权纠纷案

  办案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某公司开发的财务软件遭多家企业侵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委托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调解。调解小组确立“以诉促谈、以诉促调”策略,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典型意义:2025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托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联调委”)。本案为联调委首案,联调委与成员单位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化解纠纷,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小微企业发展共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案例10:某商户未经许可擅自销售标有特殊标志的商品案

  办案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简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标识”是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628号公告予以保护的特殊标志。2025年8月,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商户销售印有该特殊标志的产品。经调查,其行为属于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销售特殊标志商品的行为。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和没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在保障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时期,执法部门精准打击擅自销售特殊标志商品行为,筑牢重大活动知识产权保护防线。

  案例11:某公司侵犯

  “平谷+图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

  办案单位: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2025年,执法部门根据检察机关依托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的线索,启动京津冀执法协作机制,同步对涉案网店突击检查。经查,某公司未获授权,擅自在网店销售大桃的商品页面展示印有“平谷+图形”证明商标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字样的包装箱。其行为违反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执法部门择一从重处罚,责令改正,作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京津冀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及“行政+司法”跨部门协同履职典型案例,相关部门依托数据模型精准发现网络侵权线索,三地同步执法破解跨区域查处难题,形成全链条保护合力。

  案例12:某科技公司侵犯“ORACLE”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办案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简介:执法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发现,北京某科技公司于2025年5月,通过某国际版网店销售一台“ORACLE SPARC T8-2服务器”,售价4900美元。该产品本身、包装箱、网店的链接标题及宣传内容等均使用了“ORACLE”商标。经查,当事人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销售上述服务器,且无法提供合法证明,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为涉外商标侵权案件,案件的办理有力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跨境电商经营秩序,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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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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