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文机构]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 [有 效 性]
- [联合发文单位]
- [主题分类]
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来源: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年份 | 任务来源 | 任务名称(项目名称) | 周期名称 | 进展情况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63项 | 深化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和创新举措,探索专利开放许可试点。 | 6月25日 | 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制定《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制定《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工作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达到100家,组织调研大兴区1家区中心、10家工作站,3家重点服务企业,收集企业需求,优化公共服务,修订《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区中心、工作站工作评价指标(2023年)》。出台《北京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持续审核专利开放许可申报材料,发布开放许可项目,截至6月19日,累计发布专利2994件,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情况梳理。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14项 | 培育数据要素开放共享新市场,提升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级,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场交易,加快汇聚行业高价值数据,打造普惠社会数据专区;培育数据评估评价、安全评估等数据要素市场机构,提供数据经纪、登记、评估等全链路服务;在服务数字贸易、数据跨境流通、对接国际数字经济规则方面先行先试。 | 6月25日 | 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市知识产权局、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交易流通、纠纷解决、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及业务研讨等领域相关合作,共同推动北京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数据产权制度的探索建立,数据安全合规流动,规范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75项 | 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 6月25日 | 局党组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组织研讨;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各区、园区、企业开展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以推动新时代首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各党支部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深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征文活动,进一步凝聚共识。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76项 |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 6月25日 | 深入学习“千万工程”案例,局领导班子专题研讨。按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观看《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学习视频。组织6月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内蒙和文化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思想、强党性。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77项 | 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按照党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府系统主题教育。 | 6月25日 | 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理论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内蒙考察时的讲话和在文化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召开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要求,分解相关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为党员干部讲党课;继续组织领题和专项调研,形成问题清单,推动成果转化;组织局党员干部参观香山革命纪念馆,各支部组织参观见学等活动;组织各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78项 |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 6月25日 |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开展2022-2023年度公职律师年审工作,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已完成我局会办件办理。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81项 |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决策评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 6月25日 | 推进《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评估工作的开展,完成《条例》中重点任务的分工并征求意见,召开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座谈会,了解各方主体对《条例》实施情况的反馈。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92项 | 深入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 6月25日 | 根据工作计划,此项活动于三季度完成。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93项 | 加强和改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树立真抓实干工作导向,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形成比学赶帮超、竞相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 6月25日 | 按照市政府绩效办工作要求,推进绩效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召开部署培训会,宣讲新变化新要求。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94项 | 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 6月25日 | 围绕安全生产等工作到直属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检查调研,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解剖式调研,围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开展调研,提高调研工作实效。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95项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进一步精文简会,精简政府系统“督检考”事项,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 | 6月25日 | 及时发布中纪委和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对直属事业单位重点岗位开展节日期间集体约谈,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我廉我洁”提醒,并对重点部位开展“四风”监督检查。按照精文简会计划开展工作。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96项 | 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巩固深化中央第六轮巡视、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 | 6月25日 | 修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97项 | 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按照5%比例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原则上“零增长”,推动全成本预算绩效全覆盖。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加强“四本预算”、债券资金的统筹衔接,优先用于保障全市大事要事。 | 6月25日 | 组织全局开展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完成资助金项目的绩效评价。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99项 |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 6月25日 | 研究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对我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专项检查调研情况报告,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落细。对事业单位支部开展调研,推动支部分类管理,提高支部党建质量。 |
2023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300项 |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和思想堤坝,让清正廉洁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让干净干事在政府系统蔚然成风。 | 6月25日 | 制定预算项目执行前期工作监督告知书,提醒全局处室单位注意事项,做细做实项目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按照《北京廉政教育地图》组织各党支部安排集体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结合主题教育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要求,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旁听通州区职务犯罪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