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政府机构改革后专利、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融合发展、共同发力的一年。首都知识产权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蔡奇书记在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重要讲话、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全市政府工作报告、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以及殷勇副市长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和局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国际科创中心和“两区”建设为重点,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加快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
一、折子工程(12项)
1.研究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海外维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配套制度。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政策法规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编制并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政策法规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统筹做好“两区”建设等协调性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服贸会上提出的支持北京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政策,推动相关政策在我市落地。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高效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接诉即办”工作制度和流程。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标准,做好涉知识产权领域派单的办理。加强市12345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汇总和分析,掌握创新主体需求,为决策提供有效支撑。组织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适时更新知识库。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维权中心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5.聚焦“两区”建设,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整体能力。根据“两区”建设工作方案,选择重点园区、孵化器布局一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优化顶层设计,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和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各区中心、工作站落实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内容,重点依托工作站做好中小企业的普惠性服务工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区中心、工作站联络员的服务能力。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维权中心
支持单位:管理处、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6.在“两区”建设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围绕“两区”优势产业提供专利预审支撑、快速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等服务,为“两区”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进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保护中心
支持单位:管理处、协调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7.深入实施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政策的研究,按照“两区”建设要求,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加强工作宣传,提升更多创新主体的保险意识,推动知识产权保险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积极作用,持续打造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北京模式”。助力北京自贸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中关村促进局
支持单位:管理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8.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置商标受理窗口。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
支持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相关区知识产权局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9.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受理点,受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
支持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相关区知识产权局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0.将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引入首贷服务中心,推动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建设工作,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申请和审批环节,构建标准化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管理处
支持单位:中关村促进局、协调处、代办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1.完善贯彻落实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包制度工作机制;梳理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挖掘服务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完成市级“服务包”工作相关任务。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2.与大兴区、顺义区联合推进中日、中德国际创新合作园区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二、局内重点工作(51项)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法规体系(4项)
1.修订发布《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促进知识产权质量提升,激励和保护创新。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代办处
支持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暂定),为打造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维权中心
支持单位:政策法规处
3.基于相关重点领域,开展建设知识产权产业促进中心研究,制定《关于建设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的工作方案》(暂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探索研究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相关制度。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管理处
支持单位:政策法规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10项)
5.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培育,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为企业做好培训和服务工作,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协调处、管理处、保护中心、中关村促进局、代办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6.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7.开展第六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表彰工作,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做好奖金发放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做好中国专利奖北京地区项目推荐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宣传教育处、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8.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工作,做好《北京市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工作。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协调处、管理处、宣传教育处、代办处、保护中心、维权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9.加大对孵化器/科技园区等创新创业载体的知识产权工作扶持力度,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和管理工作。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0.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督促海淀区和朝阳区做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1.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单位培育。扶持重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企业,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龙头企业。协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发挥作用。支持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审慎规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管理处、维权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2.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相关工作。推动新设立2家高精尖领域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联合打造重点领域专利池。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3.依托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用联盟,深入挖掘联盟知识产权资源特点,对联盟成员单位的优质专利技术进行推介展示。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4.探索推广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协调推动发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 昌平草莓》《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北京市地方标准。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
支持单位:保护处、运用促进处、管理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7项)
15.开展专利预审及快速维权联动服务,以专利导航为切入,提供重点产业及企业专利布局分析;以专利预审为途径,协助高质量专利获得快速审查,缩短专利审查周期;建立快速维权机制,高效对接行政、司法、仲裁、调解、检验鉴定等保护渠道和资源,推进“一站式”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6.积极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工作。健全和细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范和实体标准。完善简化立案、送达等办案程序,建立健全书面审查、技术调查、联合口审等工作机制。实现案件远程线上审理、流程和档案管理电子化。组织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活动。积极开展其他方面建设工作。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保护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7.设立北京服贸会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入驻巡查本市大型展会,进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执法和宣传工作。协助广交会等外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接收和向外地展会移送展会上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线索并妥善处理。加强展会执法检查,按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展会上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进行查处,维护展会的正常秩序。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保护处
配合处室:保护中心、维权中心、相关区知识产权局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8.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试点城市的建设,建立完善北京市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体系、工作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提供有效支撑。积极引导农村经济组织、涉农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涉农产品商标,有效培育和运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开展针对区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北京服贸会农业展及杨凌农业地理标志农产品大会。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保护处
配合处室:各区知识产权局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19.加大专利代理行业监管力度,提高专利代理管理行业监管水平。处理举报投诉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入等来源的案件,探索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规范专利代理执法工作流程,打击黑代理和专利代理领域违法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管理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0.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举办微访谈,回答网友提问。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宣传教育处
支持单位:协调处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1.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服贸会、中国专利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等全市中心工作,举办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北京知识产权工作创新举措和发展成就。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宣传教育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四)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全链条发展(13项)
22.继续强化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办公会议制度,制发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计划,做好督办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会,发挥部门优势,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重点难点工作事项。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3.编制2021年度区域知识产权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各区建立完善区域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有效发挥区域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一区一特色”专项工程,延伸服务链条,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建设工作机制,探索新业态综合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有效方法。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4.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深入落实《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做好国家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日常统筹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发改委完成年度“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政策法规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5.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继续精简审批材料,优化整合政务流程,实现服务事项“全城通办”。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人事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6.结合《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修订发布以及年度资助金申报工作,举办线上宣讲交流活动,广泛吸收政府满意度调查和政务服务“好差评”中的意见建议,为企业制作更加简明、实用、易懂的政策宣传材料和操作手册,降低资金申报的专业门槛。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代办处
支持单位:协调处、人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7.对标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标准,持续加强综合窗口作风建设,切实提升窗口综合服务水平,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代办处
支持单位:协调处、人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8.强化“五位一体”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北京分中心职责,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持续跟踪援助项目。着力建设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深度加工援助案例。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作用,举办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培训沙龙。对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互助基金等援助措施进行探索性研究。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维权中心
支持单位:管理处、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9.强化指导管理,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修订《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意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制度流程。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数据共享机制,开展调解数据深度分析。持续推进诉源治理,依托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行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的作用,重点在自贸区内布局一批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维权中心
支持单位:协调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0.做好自贸区统计工作,增强数据统计准确性、及时性,定期完成统计数据报送。建立健全自贸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制,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重点技术领域专利信息分析等工作。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管理处、信息中心
支持单位:政策法规处、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1.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依托信息平台和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加强与高校信息中心的服务共建,探索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协作机制。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信息中心
支持单位:协调处、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2.强化商标管理职责,研究制定我市商标品牌发展行动计划,探索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措施,指导商标受理窗口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探索建立我市商标预警监测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与商务局、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联合开展老字号商标发展与保护工作,指导老字号商标主体解决有关知识产权问题,推动我市老字号商标发展。组织开展“5•10”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提升企业商标品牌意识,营造良好的品牌保护氛围。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
支持单位:管理处、保护处、宣传教育处、相关区级知识产权局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3.联合举办京津冀知识产权论坛;加强市区联动,持续开展对京津冀企业“一对一”知识产权帮扶工作。完善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协作机制,根据国家和京津冀三地“十四五”规划,指导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制定五年工作规划。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协调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区知识产权局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4.制定首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行动计划,鼓励高等学校和社会机构联合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京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制度。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人事处
支持单位: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五)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4项)
35.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和执业试点工作。在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专利代理开放试点工作,允许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具有其他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并执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管理处
支持单位:国际处、协调处、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6.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对接国际知名专利代理机构,制定试点方案和政策,通过行业协会、专业媒体等开展政策宣传,吸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引导其为企业开展服务。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单位:管理处
支持单位:国际处、协调处、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7.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指导“一带一路”首都知识产权发展联盟单位开展交流、培训活动;开展“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指引课题研究,服务我市创新主体赴外发展。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国际处
支持单位:管理处、中关村促进局、维权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8.推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WIPO AMC)、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企业引进工作,推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项目在京实施。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国际处
支持单位:协调处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六)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13项)
39.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文献,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学习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牵头领导:杨东起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各支部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0.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表率作用,坚持学习原文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研读理论与课题调研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举办1期读书班,列出专题,集中学习研讨。
牵头领导:杨东起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1.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广泛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华诞。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2.严肃支部组织生活。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支部日常考核指标,加强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广党员积分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推进支部工作质量提升。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3.加强团支部建设,完成团支部改选,把有志于服务青年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团支部队伍中;重视青年思想状况,鼓励青年干部开展自愿服务。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4.及时传达中纪委、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系列片和集体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全面贯彻落实蔡奇书记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每逢重大节日以微信、飞书提醒和书面通知的方式,结合最新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节日期间廉政规定,不要心生麻痹思想,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绝对不能触碰纪律红线。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机关纪委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开展知识产权领域舆情监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向市委专题报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宣传教育处
支持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机关纪委、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6.加强依法行政。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政策法规处
支持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7.积极做好知识产权培训及专家库工作。采用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强化专业类、普法类等不同内容的培训。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宣传教育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8.完成直属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公益属性,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人事处
支持单位: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49.推进绩效管理和审计全覆盖。推动全局全面高效履职绩效管理工作,编制绩效任务,科学确定目标、合理分解任务、建立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监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聚焦重点项目、关键岗位,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牵头领导:杨东起
主责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50.进一步完善我局大数据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我局信息系统“上云”“入链”“汇数”工作,重点完成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向政务云迁移。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信息中心
支持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51.完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整合工作,将各事业单位的网站栏目和已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系统整合到局网站。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信息中心
支持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
(一)主办(5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创型企业商标权保护工作的建议
编号:市人大建议第0653号
主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会办部门:市高法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协调处
2.关于以“两区”建设为契机,加强国际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0187号
主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会办部门:市政府外办、市高法、市司法局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维权中心
3.关于建立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导向的专利资助政策,将专利申请行为纳入专利申请信用档案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0972号
主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会办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协调处
局内会办处室(单位):运用促进处、保护处、管理处、代办处
4. 关于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竞争应对护航企业创新发展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0982号
主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会办部门:中关村管委会、市国资委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运用促进处
局内会办处室(单位):协调处
5.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1124号
主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会办部门: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保护处
局内会办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保护中心、代办处
(二)会办(9件)
1.关于构建小微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平台的建议
编号:市人大建议第0026号
主办部门:市政务服务局
会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管理处
2.关于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的建议
编号:市人大建议第0886号
主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会办部门: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
局内会办处室(单位):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3.关于促进公共服务类企业的服务扩延,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服务的建议
编号:市人大建议第0890号
主办部门:市政务服务局
会办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北京市电力公司、市水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人事处
4.关于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作用,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0179号
主办部门:市科委
会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保护处
局内会办处室(单位):运用促进处
5.关于发挥数字经济优势,推动首都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0264号
主办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会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
局内会办处室(单位):各相关处室
6.关于打造北京科技创新软环境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0442号
主办部门:市科委
会办部门:市水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委组织部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
局内会办处室(单位):运用促进处、管理处、中关村促进局
7.关于推动北京建设成为国际创新中心城市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0660号
主办部门:市科委
会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市委组织部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管理处
8.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0671号
主办部门:中关村管委会
会办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市银保监局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管理处
9.关于高位推动国家现代种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提案
编号:市政协提案第0674号
主办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部门: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局内主办处室(单位):协调处
附表
任务来源
分类 | 任务来源 | 任务序号 |
折子 工程 |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 1、2、5、6、11、12 |
中央两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北京市两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 | 5、7 | |
《市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 10 | |
《2021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 | 3、4、10、11、12 | |
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精神 | 1 | |
蔡奇书记在建设“两区”动员部署大会上关于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探路先行的指示要求、“两办”任务分工表 | 6、8、9 | |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 1 | |
蔡奇书记在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关于“十四五”规划的重要讲话、《北京市“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目录》 | 2 | |
《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 | 7 | |
《关于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意见》 | 4 | |
重点 工作 |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 2、5、12、13、15、16、17、18、19、22、23、24、25、27、29、31、35、36、37、38 |
中央两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北京市两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 | 2、15、19、22、28、29、32、33、34 | |
《2021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 | 5、12、30、44、49 | |
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 3、10、13、23、32、37、39、41、43 | |
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精神 | 23、38 | |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 16、24、28、50 | |
《关于新时代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 28、33 |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 1 | |
“两办”任务分工表 | 35、36 | |
《2021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5 | |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6 | |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 | 7 |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关于增补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地方的通知》 | 8 | |
《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14 | |
《北京市2021年政务服务领先行动计划》 | 25 | |
《关于规范地方专利商标业务窗口名称,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的通知》 | 27 | |
《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 | 31 | |
北京市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 | 48 | |
《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 | 51 | |
常规工作、延续性工作 | 9、11、17、18、20、21、26、40、42、45、4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