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蔡奇书记“知识产权要充分发挥对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作用”的指示和陈吉宁市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主动适应首都创新发展新需求,深入首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折子工程(10项)
1. 与“三城一区”紧密对接,加强专利数据的智能监测,为“三城一区”提供知识产权个性化服务。大力实施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双创”企业帮扶计划,提升中关村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65条)、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第9条)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中关村促进局
配合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专利管理处、产业促进处、北京12330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完成2017年“三城一区”专利数据分析报告。梳理“三城一区”知识产权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支持。第二季度:研究制定“三城一区”知识产权个性化服务方案。发布专利数据分析报告、中关村知识产权大数据区域智能监测系统和知识产权政策集成手册。第三季度:实施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和“双创”企业知识产权帮扶计划。建设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探索设立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第四季度:依托中关村知识产权国际注册政策和法律服务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宣讲培训。依托北京12330工作网络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工作。
2. 制定年度专利保护创新政策实施方案。出台中小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办法。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快速处理机制。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69条)、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第7条、第9条)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专利执法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制定年度专利保护创新政策实施方案。第二季度:细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工作方案,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加大对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第三季度:立项开展全市专利侵权无效状况调研分析工作,编写分析报告。第四季度: 在调研企业、帮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中小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办法;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快速处理先行先试工作。
3. 在全市高校选取试点共建专利运营办公室(OPT),吸纳熟悉知识产权技术、法务、投资的复合型人才在高校聚集。完善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开展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试点。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70条)
牵头领导:许伟
主责处室:产业促进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开展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工作调研。第二季度:研究制定高校院所专利运营办公室建设工作方案,启动第二批高校院所专利运营办公室遴选和认定。启动专利运营办公室建设专项。第三季度:推动专利运营办公室建设,完善专利运营办公室职能,指导高校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导向的分配政策。开展专利运营专业人员培养工作。第四季度:开展专利运营办公室建设项目验收和经验推广工作。
4. 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生态群建设。制定并落实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办法。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71条)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专利管理处
配合处室: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重点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生态群建设,形成示范效应。第二季度:整理汇编各区出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编印成册。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情况,启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的开题工作,制定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办法。第三季度: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生态群建设,支持各区开展专利保险、质押贷款风险处置资金池等创新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资金项目的通知、评审等工作。第四季度:完成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结题,举办知识产权金融培训活动。
5. 制定促进我市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工作方案,开展高精尖产业专利分析,引导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培育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75条)、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第7条)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产业促进处
配合处室:专利管理处、知识产权协调处、专利执法处、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研究制定促进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工作方案。开展高精尖产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调研。第二季度:推动2-3个高精尖产业启动专利分析项目。第三季度:开展高精尖产业专利析工作。在2-3个高精尖产业(或细分领域)引导构建知识产权联盟。第四季度:指导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联盟工作。结合高精尖产业专利分析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促进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经验。
6. 探索在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启动专利转化模式创新试点,进一步加速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79条)
牵头领导:许伟
主责处室:产业促进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调研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模式情况。第二季度:启动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第三季度:开展重点高校院所专利转化对接活动。第四季度:收集典型案例,推广试点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模式创新工作经验。
7. 完成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82条)、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牵头领导:周立权 黄京京
主责处室:服务中心
配合处室:办公室(含财务)、人事处、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落实保护中心机构编制,启动保护中心人员招聘,开展保护中心办公场地设计,通过保护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查。第二季度:确保保护中心人员到位,开展保护中心办公场地装修施工、信息化项目等招标工作,争取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到位,完成保护中心业务制度建设。第三季度:完成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启动专利预审、快速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专利导航与运营等业务专项工作。第四季度: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体系。
8. 推动市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新一轮合作备忘录。建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知识产权与创新大会。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82条)
牵头领导:许伟
主责处室: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处室:各处室、直属单位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加强沟通,组织WIPO专家调研我市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候选试点单位,推进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设工作。第二季度:起草市政府与WIPO的合作备忘录。举办知识产权与创新大会。第三季度:就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联合WIPO等在京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第四季度:签署合作备忘录。举办知识产权名师大讲堂、知识产权国际注册研讨会。
9. 出台促进我市企业海外专利布局的专项政策,培育PCT专利申请强极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实现PCT“零突破”。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82条)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代办处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产业促进处、专利管理处、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培训宣传工作,提出促进企业海外专利布局的工作方案,协调市财政局落实专项资金。第二季度:联合各区、各园区研究制定促进企业海外专利布局的专项政策,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做好企业宣传培训。第三、四季度:完成上述专项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做好宣传推广。及时跟踪、检验政策执行效果,确保我市PCT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
10.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知识产权“护航”专项行动。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帮扶工作,建立复审无效案件快速审查通道、关联案件同步审理、专利无效与侵权案件信息沟通机制,提高维权效率。加强与审协(北京)中心合作,聘请技术分析师深入案件审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174条)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专利执法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召开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会,发布全市专利商品检查工作计划,部署“护航”工作计划。制定技术分析师工作规范和流程。第二季度:进驻京交会等大型展会,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跨区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与审协(北京)中心合作,开展技术分析师第二批增聘及培训工作,制定技术分析报告指引。完善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通道流程,提高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维权效率和质量。第三季度:对全市康复产业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深化与复审委合作,开展案件研讨、联合审理案件等活动。邀请技术分析师参与案件审理。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帮扶,在侵权预警分析、复审无效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家咨询和服务。第四季度: 举办专利侵权纠纷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梳理专利侵权纠纷调处经验。
二、局内重点工作(45项)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5项)
1. 制定出台《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三年工作计划》,探索引进国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服务业向全链条发展。
任务来源:市领导批示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专利管理处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知识产权协调处、产业促进处、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召开服务工作会,开展相关调研,起草《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三年工作计划》。第二季度:发布《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三年工作计划》,探索引进国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第三季度: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对高端服务业务进行宣传和指导。第四季度:召开机构座谈会,加强服务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和能力。
2. 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进度,启动《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力争年内出台修订草案送审稿。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政策法规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二季度:跟踪《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公布情况,沟通联络市法制办及相关部门。第三季度: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进度,确定合作单位,启动《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修订工作。第四季度:形成《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
3. 落实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制定并落实2018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助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任务来源:2018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政策法规处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形成9大类21项工作措施,42项工作内容。第二、三、四季度:跟踪、督办各处室、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落实所承担任务工作进度,6月底进行半年完成工作完成绩效讲评。年底前,对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梳理、讲评,对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成果。
4. 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意见》,制定发布《2018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收集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及局各部门2018年推进计划、整理汇总形成《推进计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成员单位及各部门意见,形成会议审议稿。第二季度:上会对《2018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审议稿)进行审议,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对审议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印发。第三季度:组织推进计划实施,组织召开联络员会对专项工作时行沟通联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第四季度:召开各部门座谈会,对专项工作进行分析和经验交流,组织各单位对年度推进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完成情况。
5. 着力推动首都知识产权调度中心建设工作。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线下沟通协调联络和调度系统线上运行有机结合。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配合处室:信息中心、北京12330、专利执法处
完成时限:第三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细化调度中心完善方案,与局内相关处室沟通落实数据工作,通过办公会议工作会布置数据信息共享工作,与各单位落实数据工作。第二季度:着手版面设计完善、基础功能完善、数据信息完善等工作。第三季度:完成系统整体完善工作,实现新版上线。起草调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为调度中心系统维护更新建立长久机制。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9项)
6. 开展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专利)态势统计分析工作,制定发布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利)状况白皮书。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信息中心
配合处室:产业促进处、宣传教育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二季度:调研高精尖产业,初步确定重点领域方向, 拟定白皮书内容框架;第三季度:对“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专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揭示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专利状况。第四季度:形成白皮书初稿,在对初稿征集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定稿,适时发布。
7. 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升级。
任务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会、全国局长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产业促进处
配合处室: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聚集区建设筹划与工作调研。第二季度:指导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制定建设工作方案。第三季度:推动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围绕高精尖产业和专利密集型产业等开展专利导航,引导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第四季度:及时总结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聚集区建设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8. 制定出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支持中小微企业集聚区管理部门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中小微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建设。
任务来源:市领导批示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产业促进处
配合处室:专利管理处、知识产权协调处、中关村促进局、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制定出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第二季度:走访调研一批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并指导其积极申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第三季度:推动创新创业载体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第四季度:引导辖区企业申报北京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支持认定一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
9. 发布并落实《北京市重点产业专利创造指南》,引导企业创造高质量专利。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产业促进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走访调研重点产业相关企业,了解企业专利创造有关情况。第二季度:发布《北京市重点产业专利创造指南》,并向企业宣讲。第三季度:组织召开专利质量提升培训会,引导企业创造高质量专利。第四季度: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交流。
10. 构建中关村企业专利优先审查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对人工智能产业、医药健康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军民融合相关产业,面向重点企业,提供专利优先审查服务,缩短授权周期。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中关村促进局
配合处室:代办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按照规定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推荐意见。修订现有的优先审查办法,进一步简化程序、完善流程,力争实现一站式办理。借助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开展专利优先审查政策宣传,帮助申请人熟悉政策和办理流程。第二季度:按照规定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推荐意见。对人工智能产业、医药健康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军民融合相关产业领域,对本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以及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中的小微企业,建立专利审查绿色通道。第三季度:办按照规定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推荐意见。深入中关村园区,走进服务对象,开展专利优先审查政策宣讲,为申请人进行政策解读和咨询解答。第四季度:按照规定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推荐意见。总结归纳本市专利优先审查工作情况。
11. 深入实施《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领先工程》和《北京千件专利企业培植计划》,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极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以及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年底前新增培育300家试点示范企业单位。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产业促进处
配合处室:中关村促进局、专利管理处、代办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开展重点企业调研,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启动2018年北京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育工作。第二季度:筹备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遴选培育工作。推动央企领先工程,支持在京央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第三季度:开展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申报单位走访调研,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第四季度:完成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评审、推荐工作。完成2018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申报单位审核、评审和认定。
12. 修订《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方案》。为领军企业提供审查资源的“一对一”服务。支持领军企业通过质押等多种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用。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开展2018 年度领军企业认定工作。第二季度:推动市知识产权局和中关村管委会联合修订《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方案》。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向领军企业优先输送,提供“一对一”咨询培训服务。第三季度: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完善知识产权各项制度建设。支持领军企业通过许可、转让、融资、入股等多种方式运用知识产权,促进领军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转化。加强中关村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建设,优先支持领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形式实现融资。第四季度:编写发布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案例汇编。设计制作《PCT专利申请指引》,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专利战略制定。
13. 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发布《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发布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指南,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项目。做实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投资运营中心。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许伟
主责处室:产业促进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针对重点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情况调研。发布《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季度:召开我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会,推动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投资运营中心建设。第三季度:发布我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指南。启动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项目。第四季度: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
14. 深化军民融合知识产权协同创新联盟建设,支持海淀、丰台等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产业促进处
配合处室:专利管理处、知识产权协调处、中关村促进局、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召开军民融合知识产权协同创新联盟工作座谈会。第二季度:指导军民融合知识产权协同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双向转移转化。第三季度:支持海淀、丰台等军民融合产业园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第四季度:开展军民融合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三)完善七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9项)
15. 协调办公会议主要成员单位,推动形成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多元调解、商事仲裁、法律服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七位一体”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配合处室:专利执法处、北京12330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会,讨论年度推进计划,研究讨论构建“七位一体”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工作思路及实施方案。第二季度:印发年度推进计划,在办公会议框架下形成专项工作组,由各专项工作组责任单位落实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召开专项工作会,协调各项工作推进完成。第三季度:带领各专项组赴外省市调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手段,召开会议对下一步工作实施措施进行商讨。第四季度:各专项组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落实,召开工作会议进行总结,提出下一年工作计划。
16. 加强文化科技领域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联合执法,依法整治、有效遏制文化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任务来源:北京市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点任务(第40项)、北京市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配合处室:专利执法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与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沟通,对《北京市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完善。第二季度:与办公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共同研讨针对文化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方案。第三季度:开展相关执法专项工作。第四季度:对执法工作进行总结。
17. 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十大案例评选,并向社会发布,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影响力。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专利执法处
完成时限:第二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收集整理2017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有影响案例相关材料;制定十大案例评选方案。第二季度:评选并发布2017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十大案例。
18. 落实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及相关基层法院的诉调对接合作机制,推动实现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全覆盖。引导律师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任务来源: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北京12330
配合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及相关基层法院沟通落实诉调对接机制,完成向法院派驻人民调解员工作方案;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商讨律师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第二、三季度:向有需求的法院派驻人民调解员,指导全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工作;每季度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或案例研讨等活动1次。第四季度:梳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全年受理知识产权纠纷不少于500件,同比增长40%。
19. 开展“高精尖”和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维权援助。开展世园会、冬奥会专项服务。开展《双创载体知识产权服务指引》辅导。构建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制。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北京12330
配合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征集“高精尖”产业和文化科技融合领域援助项目;完善冬奥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流程;制定冬奥会、世园会服务推进计划;与市科委、市经信委、中关村管委会共同启动《指引》宣讲。第二季度:确定给予援助的重点产业维权项目;遴选重点载体开展一对一的《指引》辅导;建立《重点高层次人才服务名录》。第三季度:持续实施重点产业维权援助;开展冬奥会、世园会专项服务;开展对接高层次人才的服务。第四季度:召开重点产业维权援助项目验收会。全年援助3个重点产业维权项目;开展冬奥会、世园会知识产权服务2次;为3-5家载体提供落实《指引》的一对一的辅导,开展培训2次;服务1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或所在企业。
20. 重点发挥国家文创实验区12330分中心的作用,推进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指导朝阳快维中心为文化科技融合企业提供快速维权等服务。
任务来源:北京市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点任务(第40项)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北京12330
配合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指导相关12330分中心、工作站制定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计划。第二、三、四季度:指导朝阳快速维权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文化科技融合领域专项援助等工作;指导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分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阶梯培训3次、12330服务日等特色服务活动3次。第四季度:梳理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成果,总结服务经验。
21. 全面调研我市涉外企业的专利保护需求,对受理的涉外专利侵权假冒案件与国内实施同等保护标准。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专利执法处
配合处室:国际交流合作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与市商务委等部门沟通,全面了解我市涉外企业专利保护实际需求。第二、三季度:走访调研我市涉外企业,了解企业专利储备状况和应对专利侵权纠纷方法途径;对我局受理的涉外专利侵权假冒案件,依法采用同等保护标准,公平公开工作处理。第四季度: 总结全年涉外企业专利保护现状,改进完善“同保护”工作流程和举措。
22.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发挥12330热线综合接收七类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的主渠道作用,指导社会监督员针对电商、展会、市场开展监督工作。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北京12330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制定《2018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方案》,扩大社会监督员队伍。第二、三、四季度:指导监督员在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开展监督工作,每季度举办监督员能力提升培训1次。全年发挥12330热线作用,及时受理、转交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举报,社会监督员收集侵权违法信息不少于2000条,同比增长10%。
23. 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与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宣传教育处
配合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完成时限:第二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制定发布方案;与新闻办沟通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邀请媒体、注意事项等,与工商、版权、文化执法、海关、高院等发布单位沟通,撰写白皮书并定稿;第二季度:组织翻译及印制白皮书;4.26前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向全链条服务发展(8项)
24. 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强专利代理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当事人投诉举报案件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的案件。
任务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办〔2015〕58号)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专利管理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每季度随机检查15家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代理惩戒工作,依法处理专利代理投诉举报。
25.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评选、培育和评鉴。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专利管理处
配合处室:产业促进处、专利执法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召开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工作会,向社会公开北京市第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和第二批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名单。第二季度:举办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对第三、四批40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进行培育。第三季度:对第三批20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开展评鉴活动;开展第五批25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评选活动。第四季度:组织第四批、第五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开展调研交流活动。
26. 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快专利权质押登记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争取本地化办理率达80%。便利专利优先审查和费用减缴业务办理。简化专利资助申报的流程和手续。
任务来源:2018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代办处
配合处室:专利管理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提高专利优先审查、费用减缴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法的办理效率;做好修订后《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宣传工作,跟进专利资助金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第二季度:完善专利优先审查、费用减缴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服务模式;为申请人做好修订后《实施细则》的申报培训,启动专利资助金管理系统的调整升级。第三季度:组织专利资助金申报工作,探索市区政策联动工作机制,完成专利资助金管理系统的调整升级。第四季度:争取实现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本地化办理率80%;完成2018年专利资助金发放工作,完成专利资助金数据分析报告。
27. 结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重点“高精尖”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信息中心
配合处室:专利管理处、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二季度:根据产业需求调研,确定重点产业,制定工作方案。第三季度:进行技术分解,编制检索式。第四季度:建立重点技术、产品导航分类及专利专题数据库,加强专利专题信息的传播利用,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便捷的专利信息查询和导航服务。
28. 指导我市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在高校开展专利信息服务和人才培养,为高校专利创造运用提供支撑。
任务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信息中心
配合处室:办公室、产业促进处、人事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二季度:结合我市专利信息体系高校分站建设,遴选一批我市符合建设条件的高校;第三、四季度:对相关高校在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的运营管理方面给与指导,在专利信息服务和专利信息人才培养方面进行指导和支持。
29. 强化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工具软件与微信公众服务号、手机APP等移动工具的整合使用和宣传推广,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任务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关于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信息中心
配合处室:宣传教育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完善微信公众服务号、手机APP功能,制定推广工作方案。第二季度:更新栏目内容,加强公众服务,增加用户互动,收集用户反馈。第三、四季度:向创新主体、社会公众大力推广使用微信公众服务号和手机APP,开展推广活动。
30. 继续加大职称评审试点力度。完善职称系列,争取把“专利代理”专业调整为“知识产权”专业;健全层级设置,探索设立“知识产权”高级、中级职称,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人事处
配合处室:产业促进处、专利管理处、宣传教育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拟定各专业组别中、高级专家的换届和组建方案,按照市人力社保局要求开展2017年度中级试点评审结果备案工作。第二季度:开展调研论证工作,提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争取确定批复为“专利代理”中、高级评委会,或直接改名为“知识产权”中、高级专业评委会。第三季度:争取与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出台北京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条件。对内争取完成本市“知识产权”分类专业评价标准、代表作清单制和评审程序。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中(高)级职称受理申报评审工作。
31. 与市教委合作,开展2018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评选。指导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
任务来源:全国知识产权局长会
牵头领导:许伟
主责处室:宣传教育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通过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各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开展情况。第二季度: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教育活动;与市教委联合发文,启动2018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第三季度:评选2018年北京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第四季度:召开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会,表彰2018年度试点示范学校并总结全年工作。
(五)加强重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4项)
32. 根据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重点发展方向,引导各区发挥区位优势,市区两级协同开展“一区一特色”专项工程。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配合处室:产业促进处、专利管理处、中关村促进局、北京12330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制定“一区一特色”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第二季度:完成“一区一特色”专项工程相关项目征集、申报、评审工作,签署项目协议,启动项目实施。第三季度: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特色工程的开展及项目的实施,跟踪项目进展,做好项目中期验收。第四季度:特色工程成果总结及验收、项目结题验收,总结全年工作成果。
33. 联合举办京津冀知识产权大数据论坛,加强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信息中心、专利执法处、北京12330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制定京津冀知识产权大数据论坛工作方案。第二季度:细化工作方案,联系业内相关专家、领导出席等事宜,组织首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天津、河北两地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第三、四季度:适时举办京津冀知识产权大数据论坛,延伸三地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范围。
34. 继续深入开展区域执法协作工作,深化“一局三地”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工作内容,在案件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信息共享、人员交流等方面加大协作力度。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专利执法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与十省市执法部门沟通,研究制定区域执法协作年度工作计划。商讨京津冀三地联合执法方案,开展京津冀执法培训活动。第二季度:与天津市、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十省市间开展案件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人员交流等工作。第三季度:结合跨区域专利侵权假冒案件开展案例研讨交流工作;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督办案件研讨工作。第四季度:开展十省市、京津冀区域执法协作工作交流,探索拓宽区域执法协作工作内容。
35. 落实《京津冀12330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服务推进计划(2017年-2020年)》,依托三地共建工作站开展公共服务。落实家居行业知识产权纠纷跨区域调解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北京12330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与津冀12330沟通,制定《2018年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服务推进计划》。第二、三、四季度:依托共建的12330工作站,组织专家为三地创新创业企业提供综合服务,重点推进“京津冀12330服务日”等品牌活动;在家居行业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队伍;每季度各开展1次创新创业企业服务。总结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工作。全年及时受理转交发生在津冀的举报投诉。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4项)
36. 加强首都知识产权界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交流。组织WIPO专家深入“一区十六园”开展知识产权国际注册培训咨询,编制出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利工作指引,指导我市企业开展相关国家知识产权布局。
任务来源: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
牵头领导:许伟 潘新胜
主责处室: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处室:中关村促进局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与WIPO就本年度合作进行沟通。组织接待来自日本等发达国家及阿根廷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来访,遴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利工作指引编写单位。第二、三季度:做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交流。组织WIPO专家赴部分园区调研知识产权国际注册工作。组织开展工作指引编写工作。第四季度:做好与有关国家的国际交流,出版工作指引,为创新主体提供服务。
37. 成立中关村知识产权国际注册政策和法律服务中心,为中关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国际注册政策咨询和问诊服务,着力保障企业国际化发展。
任务来源: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中关村促进局
配合处室:国际交流合作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筹备中关村知识产权国际注册政策和法律服务中心成立的报批手续,并向全球招聘中心主任,举办创新沙龙活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水平。第二季度:通过发放宣传册、举办宣讲会等形式,针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管理的《专利合作条约》等国际条约进行宣传和推广。第三、四季度: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的日常沟通与联络。根据实际情况,举办研讨会或沙龙。探索建立企业涉外知识产权实践基地,加强对中关村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的实务培训。成立中关村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38.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工作。发布实施《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管理办法》,优先支持“高精尖”产业有关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任务来源:2018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
牵头领导:李钟
主责处室:专利管理处
配合处室:产业促进处、北京12330、办公室(财务)
完成时限:第三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正式发布《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管理办法》,优先支持“高精尖”产业有关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参与创新企业预警项目,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公开征集确定2018年度预警项目实施单位。第二季度:形成年度预警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工作。第三季度:开展项目验收,发掘典型案例,跟踪、检验预警效果。
39. 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综合服务体系。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援助,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推动服务机构和企业提升海外维权综合能力。
任务来源:市领导批示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处室:北京12330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征集 2018年海外维权援助项目,召开项目评审会。完善海外维权援助专家库。第二季度:确定给予援助的项目,为每个援助项目组建专家组,配备3-5名专家,全程指导项目实施;举办海外维权培训或研讨等活动。第三季度:对海外维权援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举办海外维权案例研讨或经验分享等活动。第四季度:对海外维权援助项目进行验收,总结海外维权援助工作成效。全年援助4个项目,举办2次海外维权培训、案例研讨活动。
(七)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6项)
40. 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首都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处级以上干部理论学习研讨班。
任务来源: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牵头领导:潘新胜 黄京京
主责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机关党委制定并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人事处组织开展处级以上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开展青年干部的思想引导。第二季度:结合中央和市委要求,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普通党员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开展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和“党旗耀京华”实践活动,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实现个人理想与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第三季度:研究下半年中心工作;结合机关搬迁,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所思、所想、所盼,加强沟通、理顺情绪、凝聚共识,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干劲。第四季度: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全年各项工作进行督促考核。
41.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及我市相关规定。严格尊崇党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任务来源: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牵头领导:潘新胜 黄京京
主责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及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第二季度:对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分解到具体处室,强化落实。以规范化支部建设和“两学一做”为抓手,推进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落实。第三季度:对上半年支部学习活动进行梳理,查找不足,推进下半年工作。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委委员参加驻市科委纪检监察组的培训,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第四季度:探索内部巡察制度,有针对性选择1-2家单位开展内部巡察。
42.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任务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思想动员。第二季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安排,拟定我局工作方案,并部署落实。第三季度:围绕工作方案要求,对支部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第四季度:对各支部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43.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纠正“四风”,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任务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完成自查、整改和公示互查。第二季度:对照公示互查和自查问题的落实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第三季度:机关纪委对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进行责任落实。第四季度:通报全局工作作风整改情况。
44. 发挥机关纪委的执纪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任务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继续深化监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京发〔2017〕29号)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处室: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组织召开年度党的建设工作会,局、处两级负责人分别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计划,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第二季度:各单位根据廉政风险责任书进行任务分解和细化,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三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期检查,督促重点部门和单位各项任务落实。第四季度: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立检查考核小组,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评、干部述职述廉等重要参考依据。
45. 平稳有序做好局机关迁入行政副中心工作。
任务来源: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
牵头领导:黄京京
主责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第三季度
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制定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各项工作对接。第二、三季度: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按进度完成搬迁。
三、政协提案(13件)
(一)主办(6件)
1. 关于北京市建立知识产权共享机制的提案
编号: 0001
主办:市知识产权局
会办:市地税局、 市科委
承办处室:产业促进处
2. 关于知识产权局设立经济咨询办公室的提案
编号:0163
单办: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处室:政策法规处
3. 关于举办“‘一带一路’创新发展与知识产权论坛”,发中国创新声音的提案
编号:0165
主办:市知识产权局
会办: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
承办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4. 关于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运营链条,促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提案
编号:0589
单办: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处室:专利 管理处
5. 关于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编号:0697
单办: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处室:代办处
6. 关于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加快建立知识共享制度与体系建设的提案
编号:0879
单办: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处室:政策法规处
(二)会办(7件)
7. 关于优化北京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提案
编号:0040
主办:市金融局
会办: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处室:专利管理处
8. 关于建设设计之都,培育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提案
编号:0116
主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会办: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处室:北京12330
9. 关于促进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提案
编号:0552
主办:市文化局
会办:市知识产权局、市文资办、市科委
承办处室:知识产权协调处
10. 关于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加强北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提案
编号:0555
主办:市科委
会办: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承办处室:专利执法处
11. 关于金融支持北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提案
编号:0720
主办:市金融局
会办: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处室:产业促进处
12. 关于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更加有效地推动科技创新的提案
编号:0916
主办:市科委
会办: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局 承办处室:专利 管理处
13. 关于北京进行国有科技成果专利权混合制试点的提案
编号:1015
主办:市科委
会办: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法制办
承办处室:产业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