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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  引  号]
  2. [发文机构]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5. [发文字号] 〔〕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8. [有  效  性]
  9. [联合发文单位]
  10.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实施程序流程图

  法定期限(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 90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30 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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