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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市政府277号令修改)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本标准。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较大数额非法财物标准为:
(一)对自然人处以一万元以上(含)、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十万元以上(含)罚款;
(二)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到第(一)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
自2021年7月15日起履行听证程序的案件适用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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