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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京知管罚字〔2019〕第5号)

案件名称

北京安志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安志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080508495J

法定代表人

张艳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知管罚字〔2019〕第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北京安志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给予北京安志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716.98元,并处罚款9433.96元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9-10-23

履行方式和期限

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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