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北京博华智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博华智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599680216N |
法定代表人 | 樊卫民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知管罚字〔2019〕第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违法事实 | 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 |
处罚依据 |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内容 | 给予北京博华智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9-8-30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已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