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扶持资金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aohuchu@zscq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101118。
3.电话:010-55524711
4.传真:010-55536377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扶持资金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扶持资金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