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要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至5月2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guanlichu@zscq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收,邮编: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8011216
4.传真:010-88012019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