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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管理和运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字〔2021〕8号)、《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京财金融〔2021〕1991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起草了《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3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基金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字样),邮编100053。

  3.电话:010—88011167

  4.传真:010—8801201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14

  附件1:《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3:修订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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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cujinzhongxin@zscq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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