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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东方经验”焕新 看定分止争“落地”

  旗帜

  人民内部矛盾要用调解的办法解决。

  ——2024年10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桐城市六尺巷考察时强调

  身为钢桥梁制造技术标杆的企业,遭遇2亿元工程款拖欠之困;一座承载十年期盼的跨海大桥,陷入全面停工……

  “重大涉海基建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能只盯着个案输赢,更要着眼城市发展大局。”2025年末,大连海事法院的法官们以十余次深度磋商、多级部门联动、持续斡旋沟通,给出了兼顾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民生工程推进的最优解。积怨已久的双方最终就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工程款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调解结案,为这一重大涉海基建工程按下“复工键”。

  许多难题,只有向着最复杂、最艰难的地方求解,才能找到最彻底、最圆满的答案。

  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不止于依法“定分”断是非,更重在用心“止争”息争讼,定分的根本在于把止争落到实处。

  定分不易,止争尤难。唯有以“求极致”的精神力促实质解纷,把握背后利益诉求,情同此心、换位思考,才能真正平息纷争。

  而调解,这一蕴含东方智慧的解纷之道,正是做实定分止争、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新时代的司法调解,已突破传统“家长里短”的范畴,成为服务大局、护航发展、守护民生的关键力量,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迈向更高格局、释放更强效能。

  格局跃升:以调解之力护航发展大局

  一起案件,在一审、二审阶段,司法调解均以失败告终。二审终审裁判后,当事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即便如此,最高法的承办法官接手后,依然选择“再调解试试”。

  也许你不禁发问:两级法院都没调成,还有必要再试吗?

  承办法官秦元明给出了他的想法:“只要有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可能,我们就不能放弃调解,司法的目的从来不是分出胜负,而是解决问题。”

  这是一场横跨粤川两地的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蜚声业界的“罗浮宫”驰名商标,被卷入这场博弈的中心。

  广东某公司持有多枚“罗浮宫”及“LOUVRE”系列商标,其中第3387748号“罗浮宫”商标在2010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多枚商标入选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覆盖家具制造等核心产业领域。而成都某家具公司持有“某某卢浮宫”相关商标,四川某品牌管理公司经其授权,在店铺经营、产品宣传、官网推广中,大量使用含“某某卢浮宫”字样的标识与企业名称。广东某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四川某品牌管理公司与成都某家具公司诉至法院,一、二审法院均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四川某品牌管理公司与成都某家具公司仍不服,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案件受理后,承办团队没有局限于“一判了之”的传统办案思路,而是牢牢锚定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核心目标,深入剖析案件关键症结。

  “一方面,‘罗浮宫’作为驰名商标,品牌辨识度和市场价值亟须依法严格保护,厘清品牌边界、肃清侵权乱象,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涉案两家川企都是中小企业,如果机械执行生效判决,不仅要承担巨额赔偿,更可能直接陷入经营停滞甚至倒闭的困境。”承办法官向记者详细介绍案件两难之处。

  基于“严格保护驰名商标﹢全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双重司法考量,承办团队大胆创新调解路径,量身打造出“商标一揽子转让﹢企业更名﹢放弃赔偿”的综合性解决方案:由成都某家具公司将名下相关“某某卢浮宫”系列商标整体转让给广东某公司,从根源上彻底消除商标权利冲突;四川某品牌管理公司同步更换含“卢浮宫”字样的企业名称,杜绝未来侵权风险;广东某公司则自愿放弃本案全部赔偿请求,为中小企业卸下沉重的经营包袱。

  为让这份共赢方案落地,承办团队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磋商,耐心释法明理。法官们既向川企阐明驰名商标受法律特殊保护的立法本意,也仔细倾听中小企业的经营难处与发展诉求;既向粤企讲明品牌长期健康发展的长远利益,也积极搭建信任、沟通的桥梁。

  经过多轮耐心协调,各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共识,顺利签订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平息了涉案纷争,更实现了多重价值共赢:对广东某公司而言,商标权的集中整合为“罗浮宫”驰名商标品牌升级、市场拓展扫清了权属障碍,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了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对涉案川企而言,通过商标转让与名称变更彻底摆脱侵权泥潭,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更在法院的专业引导下,找准了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的新方向。

  可以说,好的调解,是法官用专业智慧找到了各方都能接受的“最优解”。

  深研调解:以专业之智探寻“最优解”

  新时代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全面向商事金融、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国际贸易等重大疑难领域延伸,涉案标的额动辄数千万元、上亿元,复杂程度显著提升,法官如何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最优解?这对法官专业能力、解纷智慧和协调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诉讼服务的根本是站稳人民立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就是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将调解工作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不放弃任何一个调解契机,用心用情找准争议症结,用法用理平衡各方利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商事纠纷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多重利益,案情复杂,矛盾尖锐。如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同类诉讼案件,证据繁多,当事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在适用法律方面有一定困难的案件;有的案件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利害关系错综交织,需谨慎作出处理;涉及群体利益的案件……面对这样的硬骨头,最高法民二庭的法官们渐渐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之道。

  “单靠法院一家难以实现实质化解,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方,以及法院内部的执行等相关部门支持,协调联动,综合研判,最大程度凝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工作合力。”最高法民二庭庭长王闯介绍道,“我们同时积极运用‘示范判决﹢审前化解’等机制,将调解延伸至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不放过任何调解可能。”

  最高法民四庭则深耕海事纠纷化解,构建“海事法院﹢海事系统﹢人社、司法、行业协会”多方联动机制,形成“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多元解纷体系,总结了大量共享共治经验做法。海事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持续“进企业、到港区、上海岛、下渔村”,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最高法会同交通运输部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发布典型案例,为港口、航运企业和船员、渔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促推“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成立7年来,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大力推进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工作,共审结民事二审实体案件13263件,调解和经调解撤诉处理4997件,调撤率37.7%。该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在7年来的调解实践中,法庭建立了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示范调解、代表委员等外部人士参与调解、发挥集中管辖和统一审理优势集中调解、运用关联案件信息披露制度统筹调解等调解工作机制,总结出“以保促调”“以审促调”“以巡促调”“以判促调”“以执促调”等调解工作方法。

  知识产权法庭注重实现一揽子实质解纷,调动一切有利于调解的社会资源,加强专利民行程序交织案件高效协同化解乃至国际平行诉讼的一揽子和解。注重促成合作共赢,引导当事人从“因诉而争”转向“因和而胜”。在多起案件中促成将“违法侵权”存量质变为“合法许可”增量,实现企业优势互补、拓展合作空间,携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调解功能从“化解矛盾”向“创造价值”优化升级。

  2025年11月,最高法专门制定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调解工作指引》,印发全国法院参照执行。

  执行和解筑牢实质解纷“最后一公里”。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介绍了全面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与依法强制执行相统一,将执行和解贯穿执行全流程,构建立审执协调、执破衔接、多方联动的执行和解工作体系方面的主要经验。

  特别是针对涉企、涉金融、涉民生等重点领域案件,需要法官精准选择运用“活封活扣”保全财产、信用修复纾困解难、分期履行柔性化解、以和代执共赢解纷、引入第三方融资盘活资产等务实举措,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失一批就业”。此外,法官通过综合运用和解协议跟踪履行、违约快速恢复执行、履行完毕信用即时修复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调解成果从“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以坚强的执行保障为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一揽子化解、源头化解提供坚实支撑。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腾退一处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的7000多亩林地,但案涉林地点多、线长、面广,承租户众多,对经济补偿期望值高,异地腾退难度大。宁波中院协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派出懂方言、知社情、会沟通的执行干警,全面调查案涉林地四至、经济作物生长周期、承租户诉求和雇工情况,与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镇政府、村委会和农场多次协调,召开审执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判租赁涤除、拍卖范围、处置时机等问题。面对面接待承租户,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根据荔枝、木瓜、龙眼、芒果等水果不同的生长周期,制定了“分步腾退、批次移交、分类补偿”的工作方案,充分保护承租户和买受企业的合法权益,既确保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又减少了执行阻力,最终顺利腾退林地。

  规则筑基:以制度供给锚定调解航向

  定分不易,止争尤难。对最高法来说,既要依法妥善审理每一起案件,在定分止争中积累经验,又要立足全国审判实践,紧盯新情况新问题,以高效制度供给正本清源,为调解工作提供明确指引和刚性支撑,让法官有规可依、敢调会调,让当事人维权成本更低、权益更稳。

  立足实践痛点,以制度规范筑牢调解运行根基。针对调解程序不规范、尺度不统一、调审衔接不顺畅等实践痛点,最高法以制度供给夯实多元解纷根基,推动调解规范化运行。2024年12月,最高法印发《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先立案、后调解的核心原则,要求调解不成或期限届满立即转入审理程序。同月,最高法印发《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强调严守自愿合法底线,健全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与效力保障体系,让调解转向规范运行。

  紧扣发展主线,以制度供给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落实,最高法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规范涉企强制措施,推动涉企纠纷优先调解、一揽子化解,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健全证券期货专业调解、诉调对接、示范判决与批量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中小投资者维权纠纷,降低维权成本,增强市场公信力。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推动金融纠纷源头化解,有效防范涉众型风险外溢,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预付式消费退款规则,规制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消费纠纷多元调解提供清晰司法标尺,有效消除消费顾虑、释放消费潜力,夯实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晰用工责任与劳资权利边界,为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提供精准依据,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着眼发展大局,以制度协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2025年4月,最高法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5年9月,最高法发布《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均将多元调解作为重要解纷方式,为涉外、跨境、跨区域纠纷解决提供明确规则指引。通过强化诉调对接、专业调解,高效化解经贸、物流、投资等纠纷,降低解纷成本、稳定经营预期,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区域协同发展。

  正视现存问题,以靶向施策破解调解工作难题。2025年,一批实践难点加快破解,但仍面临涉国企、金融机构纠纷调解难、新型纠纷化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部分国企、金融机构因内部管理等因素,调解配合度不高,易造成程序空转、纠纷久拖不决,浪费司法资源与国有资产。针对这一堵点,最高法民二庭正开展专项调研,研究相关司法举措。

  典型案例是调解工作的“指南针”。2025年,最高法聚焦发展新场景、纠纷新形态,发布一批覆盖民营经济、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生态保护、数字经济、劳动权益、基层治理等领域的典型案例,明确调解尺度、规范调解路径、强化调审执衔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为全国法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指引。

  上下贯通:以顶层指引落地基层实践

  如何让最新司法规则、最优调解经验从最高法走向全国、扎根基层?最高法充分发挥对下监督指导职能,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指标体系,深化巡回法庭改革、强化专业庭室条线指导,推动立审执全链条衔接等一系列举措,引领全国法院弘扬“东方经验”、用好调解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高效化解。

  强化审判质效管理,以科学指标对下引导多元解纷方向。2025年,最高法先后两次印发通知,动态调整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与业务口径,旨在进一步引导各级法院聚焦实质解纷、定分止争。为提升司法审判数据标准的科学性,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统计口径,将法官、调解员或者调解组织在登记立案后、开庭审理前先行调解成功的案件纳入统计,确保司法审判数据能够客观、准确反映审判执行工作实际。

  在科学指标引领下,全国法院审判质效持续优化:2025年全国法院上诉率同比下降2.39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民事调解撤诉率上升7.32个百分点,全国超过93%的基层法院民事调解撤诉率达到合理区间。

  深化巡回法庭改革,重心下移强化对下指导实效。最高法始终坚持“当巡则巡、能巡尽巡”原则,持续扩大巡回审判覆盖面,推动最高审判机关直抵化解纠纷、调处矛盾的基层一线。严格落实“巡回就是调研、办案就是指导”工作要求,把巡回审判与实地调研、业务培训、案件评查、条线指导深度融合,以巡回带指导、以办案促规范,全面提升基层法院审判与调解能力。

  2025年,最高法民四庭开展巡回审判33次,涉及案件61件,紧盯发改提指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精准开展对下指导,赴广东、内蒙古、江苏等地开展涉外商事海事案件评查;制定船员劳务纠纷、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等4类海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并派员对下培训,提升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指导地方法院调撤涉外商事海事案件,一批案件取得良好化解效果。如调解一起涉外重大纠纷,当事人矛盾历经10余年两级法院诉讼未能解决,本次调解实现一次性实质化解;成功调解一起赴非洲务工人员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切实保护“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劳务输出人员合法权益。

  最高法民三庭针对当前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强化对下业务指导,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指导全国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加强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引导权利人向侵权源头追责;依法规制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规范诉讼秩序,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治理。云南法院在审理云南某公司起诉个体工商户等末端销售者侵权纠纷案件中,积极引导云南某公司调查被诉侵权产品的上级经销商,促进源头维权、纠纷实质化解。

  打通立审执全链条,最高法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协同联动机制,出台《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立案环节,指导基层法院依托“总对总”机制以及本地区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分流纠纷;审判环节,推动一揽子化解关联矛盾,提升调解协议可执行性;执行环节,深化执行和解规范化建设,推广“活封活扣”、信用修复与调解履约相结合、执前督促和解。

  在最高法执行局指导下,全国法院积极践行规范文明执行理念。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在某工程局与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中,面对5800余万元工程款争议、企业资金链紧张、信用惩戒制约经营等多重难题,坚持规范文明执行、柔性化解,立足双方实际促成执行和解,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执行策略,同步依法为经营前景良好的被执行企业办理信用修复、解除惩戒限制,帮助企业恢复融资能力、持续生产经营,最终促成5200余万元工程款顺利结清,剩余款项以房抵债清偿,既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又守住企业生存发展根基。

  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从规则供给到一线落地,最高法始终以强有力的对下指导,推动最新司法规则、最优调解经验贯通全国法院、融入司法实践,让“东方经验”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协同共治:以多元联动奏响解纷合曲

  新时代,社会矛盾纠纷的形态正发生着深刻变化,群众对于解纷效率、便利度、成本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表示,面对新形势新需求,人民法院跳出“单打独斗”的解纷思维,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格局,以综治中心全面入驻、“总对总”机制巩固深化、先行调解规范升级、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多元解纷案例库共建共用为抓手,奏响多元解纷“合奏曲”,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智能化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让矛盾纠纷在前端得到实质性化解。

  全面入驻综治中心:打造基层解纷“一站式”阵地。基层是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解纷工作的前沿。最高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全面实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从“物理入驻”到“化学融合”的深度转变。

  如今,近3000家基层法院全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广泛对接8836家乡镇(街道)综治中心,17510名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常驻一线,与多部门同堂办公、合成作战,让群众解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基层法院在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功能区,通过线下摆放宣传手册、播放普法动漫,线上提示引导等方式,引导群众首选非诉讼解纷方式;常态化开展法律指导、调解培训,参与疑难案件会商,推动一大批涉民生纠纷化解在前端,广东法院在此框架下化解纠纷15.9万件,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更是依托综治中心聚合力,化解3000多名业主逾期交房纠纷,实现业主权益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智能化建设则为综治中心解纷效能插上“腾飞的翅膀”。最高法建设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并在综治中心试点应用,依托司法大数据资源和“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面向综治中心入驻单位和调解员提供10类常用纠纷的调解焦点分析、法律法规指导、纠纷调解辅助、调解建议辅助生成等智能服务,让司法智慧更加高效便捷服务纠纷化解“第一线”。大力推进多元解纷案例库“落户”综治中心,指导入驻综治中心职能部门、调解组织主动参考、应用入库案例加强释法说理,让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直达纠纷化解“最前沿”,前端化解效能持续释放。

  “总对总”机制深化发展:激活行业专业解纷新动能。如今,这一机制的“朋友圈”持续扩大,2025年最高法与全国妇联、中国文联等单位深化对接,“总对总”合作队伍扩充至18家,调解组织从最初的566家增长到3.8万家,调解员从2350人增至9.6万人,形成了覆盖金融、住建、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专业化多元解纷体系。制度建设的持续完善,让机制运行更趋规范,最高法与合作单位联合发布近20个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文件,统一程序规则。2026年1月,联合19家单位印发《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制度规范推动“总对总”工作高质量发展。

  数据是成效最有力的证明。截至2025年底,“总对总”合作单位在法院指导下共调解纠纷637.8万件,调解成功443.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75.2%,与2020年相比,先行调解纠纷量、成功量分别增长140倍、121倍,成功率提升9个百分点。同时,法院持续强化对调解工作的指导,连续五年举办全国调解员直播培训48期,超99.2万人次参加,推动各合作单位自行调解能力大幅提升,2025年相关单位自行调解案件量已达法院委托案件量的2倍,较2024年增长4.32倍,越来越多当事人主动选择行业专业力量解纷。在解纷的同时,各单位携手“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普法宣传、风险排查等工作,从源头预防减少纠纷发生,实现了“以调促治”的深层目标。

  先行调解规范升级,筑牢定分止争前端防线。作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民心工程”,人民法院持续规范升级先行调解工作,让调解降本增效、止争促和的优势充分释放,既保障当事人诉权,又推动更多纠纷在前端化解。

  诉权保障的底线被牢牢守住,最高法制定印发《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将所有诉至人民法院的矛盾纠纷纳入审判全流程管理,明确“先立后调”刚性原则,拆除“诉前调解”蓄水池,从根本上解决久调不立问题。通过全国视频培训、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地方法院清理诉前调解存案、落实先行调解政策,优化调审衔接机制,实现“应立必立、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实质解纷”。

  解纷资源的集聚与服务升级,让先行调解的效能持续释放。全国法院激活“银发力量”,聘请退休法官参与调解,截至2025年底,对接调解组织达12.3万家、调解员50万名,同比分别增长7.1%和8.4%;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1万多家人民法庭与23.4万家基层治理单位对接,基层解纷触角不断延伸。四级法院全面应用“一张网”,实现立案、调解等流程“一网统管”,在线调解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掌上解纷。“调解优先”贯穿诉讼全过程,部分法院探索“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推动批量纠纷高效化解。2025年全国法院先行调解案件676.3万件,调解成功432.34万件。

  全流程的监督管理,让先行调解工作在规范轨道上运行。法院将“不立案”纳入司法巡查,制定“不立案”投诉分类办理规范,健全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的闭环工作机制,做到有效差评“件件有回复”。2025年全国法院立案满意率较2024年增加12.4个百分点,“应立不立”投诉同比下降20.11%,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通过“示范文本﹢案例库”为多元解纷装上“双引擎”。2025年7月,67类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使用,此次“扩容升级”为群众诉讼提供了清晰指引。示范文本的巧思设计,有效引导群众选择非诉讼解纷方式,文本中设置的“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栏目,通过逐步释明先行调解的优势特点等,并在线向当事人展示人民法院案件排期情况,增加当事人对诉讼进程和结果预期。2025年7月以来,超55%的当事人选择同意调解。山东沂源法院、新疆喀什法院等多地实践证明,示范文本的应用促使该地区道交纠纷调解率超97%、调解时长平均缩短25%,解纷效率与履行率双提升。

  如果说示范文本是解纷的“标准化指引”,那么多元解纷案例库就是解纷的“鲜活教材”。2025年1月,由最高法与20家中央单位共建的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一年来,入库案例超1200件,既涵盖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群众常见纠纷,也包含直播带货、网约配送等新业态新场景的解纷创新实践,还包括各仲裁机构裁决的典型案例,成为国家级的解纷“工具箱”。法院积极推动案例库落户诉讼服务大厅、“总对总”合作单位,指导调解员以案促调,让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指导综治中心入驻单位运用案例库资源,成功调解4400余件案件,涉案金额超2亿元,案例库的解纷价值得到充分彰显。

  从孤军奋战到协同共治,人民法院以多元解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回应着新时代人民群众的解纷需求,也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着司法力量。

  新时代的司法调解,已超越家长里短的调和,跃升成为护航发展大局、守护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司法力量。从顶层设计的制度筑基到基层实践的落地生根,从跨域联动的协同共治到数字赋能的高效解纷,人民法院以专业智慧寻最优解,以司法温度聚多方力,让调解的柔性力量在每一起纠纷化解中彰显定分止争的深层价值。这股力量,解的是矛盾、化的是心结,守的是公平、促的是和谐,让“案结事了人和”的美好愿景照进现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根基,也让“调解”这朵传承千年的“东方之花”,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彩。

  定分止争

  司法工作不止于依法“定分”断是非,更重在用心“止争”息争讼。定分不易,止争尤难。而调解,正是做实定分止争、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全国法院弘扬“东方经验”、用好调解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高效化解。

  2025年全国法院先行调解案件676.3万件,调解成功432.34万件。全国法院审判质效持续优化:2025年全国法院上诉率同比下降2.39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民事调解撤诉率上升7.32个百分点,全国超过93%的基层法院民事调解撤诉率达到合理区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 王丽丽https://www.rmfyb.com/content/202602/28/article_1014174_1391671021_6502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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