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 > 工作一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社会共治,4月26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保护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共同签署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共建协议,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以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解决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黎,北京保护中心主任黄显智,签约三方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多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参加活动。
根据《共建协议》,三方将立足各自职能,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共同体”。通过建立诉调对接、常态化业务合作、重点产业企业服务和宣传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签约仪式后,来自北京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联农业产业商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代表围绕优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规范案件委托流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下一步,北京保护中心将继续指导更多调解组织参与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引导更多调解组织与法院建立案件委托调解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批量、高效、源头化解。同时,将与法院一起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叠加“互联网+”行政司法保护优势,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在线调解与人民法院在线“诉前指导+司法确认”相互联动的工作模式,促进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的有效分流、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