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3日知识产权管理处
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我局将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并为下一步我市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提供数据支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单位。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专利服务、商标服务、版权服务、商业秘密服务、植物新品种服务和其他知识产权服务,涉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商用化服务、培训服务以及其他服务。
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以及市场与未来发展等情况。
二、组织实施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负责本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向被调查单位发放用户名和密码等。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调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展开,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均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调查,调查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本次调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组织实施,调查结果将为政府制定、调整知识产权政策及统计公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本次统计调查采取网络填答方式,请点击https://cnipa.idata3d.com/indexs.html,进入国家知识产权调查网络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填答。
(四)调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雯星、董艳丽、张希臣
电话:82194069、84080095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