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知局〔2019〕324号)和《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商标资助部分)的通知》(京知局〔2020〕2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符合资助条件的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第二批专利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5月24日止。
公示期间,对资助单位名单有异议者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或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反映。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对于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申请人拒不主动撤回、不提出申诉意见并提供充分证据或提出申诉意见未被采纳的,取消本年度资助资格。
请资助名单中的申请人于公示期内及时登录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zizhu.bjzldbc.org.cn),认真核对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公示无异议或非正常专利申请处理完毕的,将按照《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发放资金。
联系人:汤元成、索金莉
电 话:010-82612006-3
传 真:010-8261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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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邮箱:jianju@zscqj.beijing.gov.cn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第二批资助单位名单公示.pdf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