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关于开展 2020年度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 试点单位支持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30日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按照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推动专利质押融资保险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地实施。根据《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将开展2020年度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支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往年已被认定成为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的机构,且为所服务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购买相应保险产品的,可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保费补贴;往年已被认定成为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的机构,且为保险产品所涵盖项目提供相关评估服务的,可申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价值分析)服务资金支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保费补贴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价值分析)服务资金支持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保费补贴(支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申报项目涉及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银行证明材料(包括银行与申报单位所服务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材料、担保机构与申报单位所服务企业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贷款企业或银行与申报单位就贷款项目签订的担保、风险处置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单位为该项目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的合同及保费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贷款企业或银行与申报单位就贷款项目签订的专利权价值评估(评价)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8.申报单位为该项目出具的专利权价值评估(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中,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保费补贴的,提供上述第1-6项材料;申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价值分析)服务资金支持的,提供上述第1、2、3、4、7、8项材料。

三、申报材料形式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纸质版材料请用A4幅面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在书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根据上述对提交材料的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四、工作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报送至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2.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组织开展项目审核。

3. 根据《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及审核结论给予费用支持。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8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报送到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转移中心。

联 系 人:王媛、范睿

联系电话:82356358-262/263

电子邮箱:cujinju@zscqj.beijing.gov.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9室


附件:

附件1:保费补贴(支持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docx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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