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知局〔2019〕324号)和《关于申报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的通知》(京知局〔2020〕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符合优先资助条件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和北京市示范、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17日起至6月23日止。
公示期间,对优先资助名单有异议者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反映。
请第一批优先资助名单中的申请人于公示期内及时登录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zizhu.bjzldbc.org.cn),认真核对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公示结束后,将按照《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发放资金。
联系人:刘畅、索金莉
代办处电话:010-82612006-3
代办处传真:010-82612209
代办处邮箱:zizhu@zscqj.beijing.gov.cn
纪委监督电话:010-84080660
纪委监督邮箱:jianju@zscqj.beijing.gov.cn
附件: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第一批优先资助单位名单.docx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