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8日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为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强化专利导航成果应用导向,助力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服务机构等予以优先。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函支持的北京地区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运营主体单位,如符合相关条件,可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推荐,不占所在省份名额。
二、申报条件
(1)业务规模。申报主体应为法人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的, 近三年专利导航相关收入应占全部营业收入三分之一以上。其他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申报的,应设有专门从事专利导航相关业务的二级部门。
(2)业务团队。申报单位应具有 不少于20人从事专利导航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3)业务开展。申报单位 近三年应服务3个以上省域,完成专利导航类项目不少于30项。
(4)成果应用。申报单位近三年应具有5个以上示范性的专利导航成果应用(地市级及以上), 公开发布专利导航成果不少于10次。
(5)数据资源。申报单位应具有来源合规、稳定的知识产权、产业等数据资源。 拥有自主数据资源及常态化数据加工、更新与服务能力的优先。
(6)基础保障。申报单位应具备资金、设备和场地等必要条件,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失信等行为及转包专利导航业务的情况。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于2022年5月25日(周三)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至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包括申报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遴选确定推荐对象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18日
(联系人:李海燕、郭文 联系电话:8408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