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4日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复审和2022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将2019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复审和2022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时限延长至2022年5月20日。
各区知识产权局汇总本辖区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邮寄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刘凯、郭文;联系电话:82615339,8408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