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政策法规处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积极做好新修订《专利法》宣贯工作,2020年10月2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宣贯培训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杨红菊二级巡视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东起出席会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潘新胜主持会议。本次宣贯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系统约120人现场参加,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工作负责人超过1800人在线观看,累计访问量达到1.46万人次。
会上,杨红菊二级巡视员从此次专利法修改的相关背景、修改主要过程、指导思想和主要思路、修改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并就专利法修改热点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和研讨。
杨红菊二级巡视员开展专利法解读
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系统参加宣贯培训
当前,北京市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专利制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愈发成为激发创新活力、丰富创新供给、引领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下一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新修订专利法宣贯工作,切实推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地方知识产权立法和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服务业扩大开放,积极探索自贸区知识产权工作和发展新模式,以深入推动知识产权制度供给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支撑全市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