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2022年07月04日政策法规处

  7月1日下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新胜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学习活动邀请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肖尤丹作专题讲授。肖尤丹教授从立法逻辑、重点制度、主要创新和落实建议等方面就《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入解析了立法逻辑和思路,阐述了主要制度设计,总结提炼了首创条款和亮点,并就《条例》贯彻实施提出了相应建议。

  01

  潘新胜指出,制定《条例》是全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条例》贯穿全环节,打通全链条,是我市知识产权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集中展现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首都特色,为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02

  潘新胜强调,未来五年是全市率先探索知识产权高效支撑新发展格局构建有效路径,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要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深入学习和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准确领会和把握《条例》立法精神、要旨和要求,加强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要切实履行《条例》所赋予法定职责,认真研读《条例》规定,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确保《条例》实施不打折扣、落实到位。要统筹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机制作用,一体谋划《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能效。

  下一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首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新时期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贡献新的力量。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设立1个主会场、4个分会场。市知识产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局机关其他干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其他同志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电脑版|移动版

版权所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