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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服务为民为导向,加大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绩效管理、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局官方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详实。

  一是做好决策公开。通过首都之窗“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局网站和新媒体等渠道,对《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

  二是做好政策公开。做到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政策时,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抓牢抓实教育培训,联合产业联盟、行业协会、重点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开展政策宣讲110余次,宣讲专利预审、快速维权、资助金等业务,培训企业近万人次,引导企业利用好知识产权相关政策。

  三是做好执行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承办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绩效任务、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公布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随机抽查事项检查结果。

  四是做好重点领域公开。持续推进平台建设,设置专栏对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信息进行集中、持续公开。认真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一网通办”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强化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细化案件办理流程,对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及时处理答复。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在答复告知书中援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示救济渠道,确保答复形式规范。2021年,共收到6件依申请公开件,已全部答复。

  (三)完善机制提升公开质量

  规范公开程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把新媒体号的内容关、审核关、发布关,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提升公开质量,建立公开信息日常和定期巡查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工作,稳妥做好涉知识产权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监督机制,促进公开信息全过程责任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督查重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1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1

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它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1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精准化程度需持续深化。改进措施:坚持以服务为民为导向,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政策培训等渠道,向企业公众主动推送政策信息,提供政策解读,实现政策信息精准定制和送达,重点做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开工作。

  二是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需持续加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zscq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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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5536378
技术支持:cujinzhongxin@zscq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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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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