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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关于对本市无冒充专利商场进行重新认定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03年4月1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与原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共同印发《关于对本市无冒充专利商场进行重新认定的通知》(京知局〔2003〕20号)。到2007年,全市已认定115家“无冒充专利示范单位”和79家“争创无假冒商标示范市场”,无冒充专利商场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9年2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新的职能配置。假冒专利查处相关职责已从市知识产权局调整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上述相应职能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应予以一并调整。经研究并征求市商务局同意,决定废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对本市无冒充专利商场进行重新认定的通知》(京知局〔2003〕20号)。

政策文件: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关于对本市无冒充专利商场进行重新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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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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