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详情页

  1. [索  引  号] 110056/ZK-2023-000008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3-05-04 00:00:00
  5. [发文字号] 京知局〔2023〕58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3-05-10 00:00:00
  8.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9.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10. [主题分类]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管理和运行,提高政府出资效益,促进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对《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18〕42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简明问答

  政策解读:《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视频解读《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


分享:
咨询电话:010-55536378
技术支持:cujinzhongxin@zscqj.beijing.gov.cn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主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是否继续?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