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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2018年3月13日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京编办事〔2018〕16号)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为独立核算。资产管理归属综合管理部管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本单位属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下属的二级单位。内设4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预审服务部、快速维权部、导航运营部。具体职责是:负责专利预审、专利快速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以及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方面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事业编制60人,实际41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专利预审服务工作

强化专利预审服务效能,借助信息化辅助工具,提升专利预审检索及审查效率。规范专利预审服务行为,制定专利预审领域分类规范,统一预审服务标准。规范企事业单位和专利代理机构专利预审行为,引导提交高质量专利申请。加强专利预审案件的质量监督与跟踪,提升专利预审审查质量。加强专利预审人员建设,扩充预审人员队伍,提升预审审查能力。

2.积极构建“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强化对专利行政保护工作的支撑,继续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委托调解机制,并运用该机制快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支撑,组织专家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专利、商标侵权判定咨询。深入对接司法保护渠道,以建设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为契机,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常态化。完善知识产权仲裁及调解服务,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仲裁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联合更多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纠纷调解,对接各级法院,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加强对北京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联盟的支持和指导,编制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检验鉴定对接服务。在市局指导下,拓展与市司法局、海关等相关单位的合作,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3.深化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与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的合作,深入落实与相关联盟签署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按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工作规范》,每月收集联盟服务需求,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联合产业联盟、行业协会针对本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典型问题开展研究,通过走访、培训等方式,解决企业问题,共同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

4.强化产业专利导航分析

聚焦北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开展产业相关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建设,形成高质量的专利导航项目研究成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参考支撑。根据创新主体的专利导航分析需求,开展重点企业专利布局分析,为重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发挥专利导航与专利预审、快速维权服务的联动作用,搭建可视化展示平台,全面展示各项成果的效能,提升社会影响力。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793.25万元,比2020年2685.19万元增加107.81万元,增长4.02%。其中:财政拨款2777万元,比2020年2685.19万元增加91.81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6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16.2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021年支出预算279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91.2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6.22%,比2020年1237.34万元增加53.7万元,增长4.34%;项目支出预算1501.96万元,比2020年1447.85万元增加54.11万元,增长3.74%。   

三、主要支出情况          

本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务,保护中心机构保障,保护中心房屋租赁费经费等。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01.96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单位无车辆,本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本单位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包括专利预审、快速维权、保护协作、专利导航等工作,以专利导航为切入,提供重点产业及企业专利布局分析;以专利预审为途径,协助高质量专利获得快速审查,缩短专利审查周期;围绕重点产业及企业建立快速维权机制,高效对接行政、司法、仲裁、调解、检验鉴定等保护渠道和资源,构建“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及产业协同保护机制。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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