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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zip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关于成立北京市知识产权侵权举报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06〕30号),设立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同意为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加挂牌子并增加人员编制的函》(京编办事〔2010〕87号),加挂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牌子。内设3个部门,分别为维权援助部、信息分析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本市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投诉举报的接转工作,负责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和汇总。开展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为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和诉讼提供咨询意见,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和机构提供维权援助经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人,实际1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40.75万元,比上年减少627.14万元,下降30.3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09.98万元,比上年减少648.87万元,下降31.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0.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65.20万元,比上年减少669.64万元,下降32.91%,其中:基本支出469.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36%;项目支出896.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6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9.89万元,比上年减少617.00万元,下降30.44%。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4.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7%;卫生健康支出23.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94.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8万元,下降2.03%。其中:
“知识产权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294.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8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1.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16万元,下降21.1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8.1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58万元,减少20.06%。主要原因:疫情期间养老保险缴费比率降低。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3.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9万元,下降30.87%。主要原因:疫情期间残保金部分减免。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43万元,下降28.99%。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3.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43万元,下降28.99%。主要原因:疫情期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率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9.0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1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无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zip